根據這次湖南省“兩型辦”提出的長株潭推進重點改革方案,今年試驗區“兩型社會”改革將通過建立兩型工業準入、提升機制,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加快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擴大排污權交易試點范圍,探索新的排污權交易品種,完善排污權價格體系,逐步推行排污權抵押貸款,加強排污交易運行監管能力建設,健全排污執法監管體系;開展流域、森林、礦產資源和自然保護區生態補償試點。爭取將湘江流域、洞庭湖納入國家生態補償試點范圍;此外,湖南部署的試驗區改革還包括加快開展PM2.5監測及防治體制建設、建立農村環境污染治理長效機制、推廣綠色建筑、打造綠色出行交通網絡和探索建立綠色GDP評價體系等,共涉及10個領域。
2007年底,長沙、株洲、湘潭城市群與“武漢城市圈”一道,獲批“全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綜合改革配套試驗區”。國家希望“兩型社會”試驗區通過“先行先試”,探索一條有別于傳統模式的工業化、城市化發展新路,為推動全國體制改革、實現科學發展和社會和諧發揮示范帶頭作用。據了解,4年多來,湖南相關改革的“先行先試”從基礎問題和難點問題入手,改革實踐不辱使命。而伴隨“十二五”,長株潭“兩型社會”探索實踐將進入第二階段,突出體現和深化各種改革實踐與經濟社會融合互動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