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臨清市新華街道辦楊八里村村民李先生向本報反映,他1985年通過臨清市教育局和人事局的統一招考,進入楊八里小學教書,至今已從教27年,不僅沒有轉正,工資也只有公辦教師的三分之一,并且沒有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
和李先生情況一樣的共有109位民辦教師,他們均在臨清市各個鄉鎮小學教書。在胡里莊民族小學教書的宋先生說,他們年年接受教育局考核,檔案也都有。他們等了好多年,一次轉正機會也沒有等到。后來找教育局和政府討說法,被定了個“86民師”的名稱,工資按農民人均收入的1.8倍發放,每五年調整一次。
為這事,這些“86民師”到臨清信訪局反映問題,信訪局幫他們免費聘請了律師,向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局提出行政復議。2012年5月2日得到復議答復,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認為,臨清市政府違反相關規定,“86民師”工資應達到公辦教師的三分之二。
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復議科一楊姓負責人表示,教育部和國家教委在1992年、2002年、2007年先后下文,對民辦教師隊伍進行調整,要求民辦教師待遇與公辦教師持平,最低不能低于公辦教師的三分之二。
該負責人說,臨清市政府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據,對民辦教師清理,國家有明確文件,如果考試合格,就應立即轉正,對于不合格的應立即辭退。而“86民師”既沒有被辭退,也沒有轉正,這不符合規定。“我們已經按法律程序,給出了行政復議決定書。”該負責人表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局決定:1.撤銷臨清市人民政府做出《關于1986年民辦教師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具體行為;2.臨清市人民政府自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臨清市教育局 目前正在處理行政復議
這些民辦教師為什么遲遲沒有轉正?臨清市教育局辦公室一工作人員表示,上世紀80年代國家曾要求解決民辦教師問題,教育局在80年代末曾組織過一次考試,這些“86民師”都是考試不合格的,教育局曾給他們兩個選擇,一是留在學校繼續教書,一是被清退,清退費會比留下的工資高。這些人不想退,又想和公辦教師待遇一樣。
當記者拿出2012年5月份聊城市法制局下發的《聊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決定書》時,這名工作人員稱目前正在處理行政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