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屬特許經營行業,由此出租車牌照成了一種稀缺資源,擁有這種資源就可以獲得利益。這在出租車公司與司機的分配鏈條中,直接體現為出租車公司有權力向司機收取份子錢。份子錢的居高不下,又導致了司機收入下降、工作積極性下降,打車難成為城市頑疾。
近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對北京等地的出租車行業進行了深入調查,試圖揭開出租車行業“特許經營”的面紗。
“北京最牛的哥”的堅持
被稱為“北京最牛的哥”的董昕從2004年起就不再開出租車了,但他對出租車經營權的爭取卻從未停止。
董昕至今保留著上世紀90年代初的“經營許可證”、“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個體經營臨時稅務登記證”。在這些證件的照片上,他留著時興的“青年頭”發型,躊躇滿志。那時個體戶是中國的高收入階層,董昕干一天能掙50元、80元甚至120元。
1992年年底,董昕加入了新成立的通州天運出租汽車公司。當時,北京市既有一大批出租車的個體戶,也有1000多家出租汽車公司,這些公司80%是集體所有制。董昕認為,在集體所有制企業,成為“主人翁的一分子”,比個體戶更牢靠。
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教授王軍說,在1992年的“出租車公司熱”中,一些機關和事業單位在很短的時間內申辦了大批出租車公司。這些公司都登記為全民所有制或者集體所有制企業。為吸引民間資金進入出租車行業,政府還默許私人投資設立出租車企業,但必須“掛靠”一個“主管單位”。
董昕告訴記者,天運公司是集體所有制企業,當時擁有面的40輛,夏利20輛,桑塔納10輛。“通過銀行貸款和集資的方式,公司先購車,然后司機帶著錢買車,面的5萬元,夏利10萬元,桑塔納17萬元。不到一年車款湊足,還了集資款。”
“企業的全部資本都來源于職工。”董昕堅持認為,公司今天所有的財富,都是靠全體司機的資本和沒日沒夜的勞動血汗積累起來的。
1993年北京市出租車公司的數量比1991年增加了2.6倍,車輛增加了兩倍。但也產生了市場供過于求、無序混亂等問題。 1996年10月,管理部門發布129號文件,此后公司之間興起兼并重組之風。
天運公司也面臨兼并重組。但在董昕看來,天運公司的未來,應由他和其他職工一起決定,“我們是企業的主人,而不是像桌子凳子和車那樣的資產。”
這個較真兒的司機找到1991年9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條例頒布在先,天運公司成立在后,既然注冊為集體企業,就應依法管理企業。”在他看來,肉要爛在鍋里,集體財富是屬于集體勞動者的,司機是公司的股東,通過職工大會行使權利,獲取資本投入的收益。
他找到法院、信訪辦、主管局、工會,就為討一個“說法”。有工友說,“有這工夫多拉幾趟活兒掙錢得了”。
2004年11月,董昕開的車報廢后,就沒再開車,但天運公司仍給這個“特殊的司機”留有一席之地,“他們說我是職工,我覺得我是股東。”
“是我們司機創造了出租車行業的財富。”董昕說。
丟了“新媳婦兒”的司機
北汽集團原宣傳部長張國慶向記者講述了另一個有關經營權的故事。
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北汽集團一個分公司的經理承包了一輛普通桑塔納,為了能多拉活兒,拉長報廢期,他精心收拾那輛車,比伺候媳婦兒還上心,把車的里里外外擦拭得光彩照人,還給普桑開了“天窗”、安上電視機、音響,車身安上尾翼,京城司機都稱他的車是“豪桑”、“塔納王”。這事兒傳到上海大眾公司,大眾公司不僅邀請他去參觀,還獎勵了他一輛真正的豪華桑塔納。
“那輛真正的‘豪桑’要17萬元,是當年人人艷羨的好車。”張國慶說。故事到了這里急轉直下:這輛獎勵來的豪桑是否附著經營權,能不能代替原有的“塔納王”?
當時,司機和公司簽訂合同時約定的是“供車制”,也就是說,合同規定由司機出錢買車,公司獲得的指標里有司機的一份,等前一輛車報廢可以換車接著運營。但從1996年起北京市出租車經營權基本收口,個人不能再申請指標,公司也還沒有把全部牌照的經營權收回手中。這個經理想用“真豪桑”代替“假豪桑”運營,恰恰觸動了公司最難啟齒的心思——想把運營權收回手中。
由于無法解決經營權的問題,“真豪桑”長期上不了牌,他感到很憋屈,沒過多久,這輛新車還被偷了。丟了“新媳婦兒”的這位司機甚至還郁悶地得了抑郁癥。
而經營權的出現,也成就了一批人。張國慶清楚地記得,一輛車上附著的經營權是如何從3萬元變成5萬元、10萬元甚至“有價無市”,“當年公司要收回經營權,靠逼、靠打,都是常見的。”
此后,市場管制不僅固化了數量,提高了經營權的價格,還具體規定了司機應向公司繳納的份子錢,公司應該繳納的稅費,這些年來除了油價上漲,從乘客的錢包給司機發放油補之外,這個市場幾乎是一潭死水。
“規則制定得太死,出入的數量都是恒定的,公司從司機身上拿到的錢有限。”張國慶說,公司主要通過特許經營權在銀行獲得貸款,投到其他利潤率高的產業。
“擁堵”是近年來北京最為頭疼的城市病,民間自發的拼車被視為低碳出行的解決方案之一。兩個月前,北京市管理部門曾推出鼓勵市民合乘出租車的措施,尤其是在早晚高峰時段拼車,合乘者可各付共同路段車費的60%,打印多份發票。
此舉至今未受到市場的響應。市場的回應很簡單:乘客之間是否認識是個問題,合乘還可能招致一人繞遠或耽誤時間;理論上司機拉兩個人合乘也就多收20%的費用,還面臨雙方都不愿給燃油附加費的扯皮;公司靠收司機的份子錢過活,旱澇保收,并無創新動力,如果因合乘惹來投訴,往往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政府一心想干好事,但他應該是管理者,不應該是操作者。”在張國慶看來,激發人的活力,要靠司機想辦法創造,司機的愿望則可以通過企業來實現,通過創新和獎罰來實現。
要消滅份子錢就必須取消特許經營
北京大學法律經濟學研究中心聯席主任薛兆豐曾“肢解”過出租車收入分配的要素。
他認為,出租車服務是壟斷行業,政府嚴格控制牌照數量。沒有牌照參與運營是違法行為,會受到制裁。因此,出租車運營出入的一部分,來自壟斷。這種壟斷收入既不是汽車,也不是司機勞動帶來的,而是牌照帶來的。
在競爭之下,任何團隊或企業,其內部各種要素所得的報酬,都將趨向于它們各自給團隊或企業帶來的邊際貢獻。故而出租車行業超出市場競爭價格部分的壟斷收入,就應該且只會歸牌照的所有人所得。
薛兆豐進一步分析,份子錢只是“出租車牌投資者”收取的投資回報而已。是由司機代收的營業收入。
北京一家國有出租車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附著在一輛車上的經營權,大約價值為20萬~30萬元,遠高于一輛出租車車輛的購價。“北京沒有放開牌照買賣,這個價格是從企業并購中推算的。比如并購一家100輛車的企業,價格比企業擁有的車價和其他資產高出兩三千萬元,由此估算一輛車牌照的價格。”
這還不是牌照的真實價格。自1996年起,北京出租車總量就維持在6萬輛上下,近年來官方數據是6.6萬輛。2006年,北京市政協委員劉耀威曾表示,當年官方統計的黑車數量是7.2萬輛,發展速度迅猛,遠超正規出租車數量。
“存在意味著有需求。”長期關注出租車行業的傳知行社會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由晨立認為,由于出租車市場不開放,北京出租車牌照的估價遠低于實際價格,“如果現在一個黑車司機捧著錢就可以買到牌照,其愿意付出的價格,才是牌照的真實價格。”
在廈門、溫州等地,一個出租車牌照動輒超過百萬元。一些擁有個體牌照的車主,把車轉包出去,形同一家超小型出租車公司,也收份子錢。
“份子錢源自特許經營,要消滅份子錢,就必須取消特許經營。”在薛兆豐看來,最理想的方式,是把出租車營運從“發牌制”改為“登記制”,不管是私人還是公司,都可以到政府那里登記,聲稱自己要加入運營;而政府只負責記錄和核實來人提供的資料,以備乘客投訴和其他安全防備之用。
放開經營權?
梳理出租車的歷史和現狀,不難看見,這個行業敏感而輕巧地跟隨著市場化、城市化的步伐,在改革開放浪潮之尖跳躍,因體制長期未理順而糾結難行。惟有深化改革,才能理順盤根錯節的利益關系。
按照張國慶的說法,附著在出租車行業的牌照價格雖是無形,卻難以估價。如果放開數量,讓供應和需求回歸平衡,將意味著出租車公司的利益受損。
在由晨立看來,如果沒有比較妥善的政策進行引導,加上司機運營壓力加大,很容易產生沖突。
而熟悉多地出租車業的律師王振宇認為,解決這種沖突需要政府的智慧、勇氣。類似放開經營權的舉措,未必是一蹴而就,而是找準時機,比如經營權到期,以提高服務,競爭上崗的辦法是淘汰一批司機和公司,放新的競爭者進來,把市場搞活,杭州等地已經開始這樣的嘗試。
薛兆豐告訴記者,從經濟學上來說,與開放經營權利益相關的,只有持有經營權的人,如果經營權貶值,受損的是經營權所有者而非司機。短期來看,司機面臨的是更多人的競爭,長期來說,司機只要付出勞動力和時間,獲得的收益未必減少。
張國慶認為,與其讓黑車被排除在序列之外,甚至在一些城市被當地的黑惡勢力和地區幫派控制,還不如讓政府管起來。
北京一家國有出租車公司負責人認為,公司的存在是必要的,公司和員工簽訂合同,企業給員工上保險和養老金,對社保和就業都是一種貢獻,這就是企業社會價值的體現,政府沒有辦法管到這些。而且,若出現重大事故,個體出租車絕難承擔賠償費用。
但律師王振宇表示,“這樣壟斷的公司不應該存在,哪怕掙一分錢也是不合理的。”目前出租車行業存在法律主體混亂的現象,像出租車公司這樣因特權而收費的主體,完全是多余的,“出租車就像一個小煙店或小食雜店一樣,用不著一個公司以‘份子錢’來管他們。”
但出租車公司和一些管理部門認為,利用率不足,非高峰時段車輛多有空駛,這說明現有的市場仍未飽和,只是運力分配不均,如果放開管制可能引起市場混亂、惡性競爭,個體經營對市場秩序無益。
也有人認為,出租車行業是城市的窗口行業,如果行業亂象叢生,對城市信用影響極大。因此,對出租車行業的改革務必慎之又慎。
但王振宇說,市場有沒有飽和?應該由政府部門給出切實的證據說明是否飽和,并解釋黑車為何大量存在;如果放開管制,最初市場會有變動。但短期調整后,出租車從業者將因不再受到公司盤剝,更感到自己的主人翁身份,提高服務質量。
今年2月底,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聯合宣布開展為期兩年的“出租汽車行業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全國各地將逐步推行出租汽車企業員工制經營模式,代替目前承包掛靠制;同時還將普遍推行以車輛承包費用(份子錢)、社會保險、勞動收入、休息休假等為主要內容的工資集體協商機制。
目前,由于各地城市化進程不一,出租車行業發展進程也不同。在法律法規尚不完善的城市擴大出租車司機的話語權,被看做是司機們爭取自身權益的一個積極舉措。
但這還遠遠不夠,更深層次的改革勢在必行。(記者 白雪 王超 實習生 張晨 豐家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