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等部委聯合于近日出臺的這份實施意見提出,積極支持民間資本投資從事社會化物流服務。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快遞、城市配送(含冷鏈)、醫藥物流、再生資源物流、汽車及家電物流、特種貨物運輸、大宗物資物流、集裝箱、危化品物流、供應鏈管理、國際物流和保稅物流等重點物流領域。鼓勵民營企業和國鐵企業開展多種方式的物流合作,提高鐵路物流運輸服務水平。
實施意見還提出,支持民間資本進入物流基礎設施領域。支持民間資本投資運輸、倉儲、配送、分撥、物流信息化以及物流園區等領域的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民間資本進入商貿功能區領域,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參與鐵水聯運、公鐵聯運、公水聯運等轉運中心設施建設。鼓勵民間投資參與建設鐵路干線、客運專線、城際鐵路、煤運通道和地方鐵路、鐵路支線、專用鐵路、企業專用線、鐵路輪渡及其場站設施等項目。
實施意見要求,切實減輕民營物流企業稅收負擔,加大對民營物流企業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優化民營物流企業融資環境,促進民營物流企業車輛便利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