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社會各界要求取消重點中小學的呼聲很高,有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還將這一呼聲反映到了兩會上,如全國政協委員朱清時早在2009年就以提案形式正式提出取消重點中小學,但尚未見哪個省市對此作出積極回應,河南擬立法取消重點中小學當屬國內首創。
無須給出更多的法理解釋,只須認準一點,即取消重點中小學旨在實現教育公平,就能為意見稿贏得道義支持。問題在于,即便立法取消重點中小學成為現實,撤銷了所有重點中小學的牌子,結果仍然無法實現教育公平怎么辦?
徒有其法,這是中國在建設法治社會中所遇到的一個最令人頭疼的死結。我擔心河南擬實施的辦法也難逃這一宿命。因為重點與非重點學校的形成絕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歷經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辦學經驗自然形成的,重點學校之為重點學校,自有其諸多主客觀因素,包括深厚的校園文化、優質的教育教學設施、豐富的辦學經驗、擁有一支優良的教師隊伍以及多年來積累下來的社會名望等,即便摘了重點中學的牌子,它們在市民心中依然是名牌學校。就像鄭州八中,多少年的老名校了,就算取消了“重點”這個名號,家長們還是寧愿掏錢讓子女就讀八中。所以說,家長并不見得會買新規的賬。
如果不想使新規成為一紙空文,光撤牌肯定不夠,我想當地教育部門也會考慮采取一些具體措施,譬如采取削峰填谷的辦法,將原重點學校的優質教育資源進行重新配置,讓薄弱學校也能享受同類資源,或者將原來準備投入重點學校建設的資金劃歸薄弱學校,抑或采取教師輪換制,讓重點學校的優秀教師去薄弱學校執教,讓薄弱學校的普通教師去重點學校輪崗教學,這樣一來,對提升薄弱學校尤其是農村學校的教學質量非常有利,諸多不能憑關系讓子女擇校入讀重點學校的家長自然也會樂觀其成。
教育不僅是教育的問題,教育公平也不僅是教育公平的問題,而是事關社會公平體制的問題。在沒解決好特權階層掌控所有社會資源包括教育資源的前提下,試圖通過立法取消重點中小學,實現教育公平,愿望雖好,但實行起來難度不小。教育部門對此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認真估量新規在實施過程中將會遇到的難題,在沒制定出相關的切實可行的配套措施之前,不宜倉促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