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目前,推廣產品目錄和銷售網點等信息正在根據企業申報與審核情況陸續發布,消費者領取補貼的具體程序也已明確,這標志著節能家電推廣工作進入了全面實施階段。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三部門在實施細則中明確,將采取財政補貼方式,支持高效節能家用電冰箱、電動洗衣機和熱水器的推廣使用。推廣期限暫定為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
實施細則指出,企業是推廣節能產品的責任主體。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填寫節能產品惠民工程補貼確認單后,由推廣企業及時將補貼資金兌付給消費者,并與中央財政據實進行清算。補貼資金屬于價外補貼,推廣企業需按產品的實際銷售價格(即補貼前價格)開具銷售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