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認真開展征地前期調查工作。對擬征收土地權屬、地類、面積及地上附著物有關情況詳細調查、摸清情況,為制定征收補償方案、確保順利征地奠定基礎。
二是建立“告知、確認、聽證”和“兩公告一登記”制度,明確征地報批前必須將征地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方式等告知被征地集體和農民,充分聽取意見;征地批準后及時公告批準信息和補償安置方案,辦理登記手續(xù)。
三是將征地信息公開作為用地審批的必要條件,報批用地必須報送征求農民意見、公告、聽證等情況,“告知、確認、聽證”不落實的一律不批準用地。
四是將征地信息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通過政府信息平臺、門戶網站等多種渠道及時發(fā)布征地政策和信息。
“征地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較好成效,但一些地方還存在制度規(guī)定不落實、信息公告不及時、公告內容不具體、公告位置不明顯等問題。”胡存智表示,下一步,將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進一步做好征地信息公開工作,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