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晚上7點半左右,在濟南大明湖東門,城管對占道經營的商販進行清理。當城管要對一位年輕女商販的經營物品進行扣留時,雙方爭執起來。爭執中女商販抱著孩子給城管下跪,見狀,城管人員也向女商販跪了下去。”近日,一條“濟南城管下跪勸商販”微博引發網友的關注。
5日,記者聯系到了事件當事人——濟南市歷下區大明湖街道辦城市管理科科長楊珂。楊珂介紹,5月1日晚上7點30分左右,他帶領執法隊員例行到大明湖東門巡查,看到一名抱著三四歲孩子的女商販在違規擺攤,執法人員準備對女商販經營物品暫扣時,女商販不肯配合城管人員,雙方爭執起來。
7點40分左右,女商販突然抱著孩子跪在楊珂面前。在當天的執法現場視頻中,記者也看到,在女商販抱著孩子跪下去的那一刻,楊珂也立刻跪了下去,并勸她:“咱先把孩子抱起來,這樣對孩子不好,不要嚇到孩子……”隨即將女商販扶了起來。
說起這次下跪,楊珂稱這只是他一次本能的條件反射,古人也有“下跪還禮”這一說,主要也是與對方“平等對話”,也怕對孩子心理產生不良影響。此外,楊珂稱,當時圍觀的人太多,他也考慮到周圍老百姓的情緒,“一看婦女同志抱著孩子跪在那里,局面失控了怎么辦?”
“商販和城管相互下跪,這一現象值得思考。”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稱,在古代,下跪是一種嚴肅的禮儀,含有敬畏的意思,雙方用這種方式來化解矛盾,避免了沖突。
“眼神執法、下跪執法、女性溫柔執法等,只能止一時之癢。”王忠武稱,要想破解城管執法難問題,還應該健全法律制度和機制,從疏導、管理、規范等多方面加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