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事實上,從今年至今,諸如此類事件在杭州已經發生近20起。我們不禁要問,開發商降價是否需要補償老業主差價,老業主的維權是否有法可依,在種種“房鬧”背后折射出的社會問題又該如何化解?昨天,記者從各方面對此作了詳細的調查。
記者 馬佳麗 孫波
攝影 記者 施健學 高遠
[ 事件 ]
杭甬兩地接連上演“房鬧”事件
鎮海 新開樓盤降價,業主砸了售樓處
坐落于鎮海的保億·麗景英郡,是由保億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5月4日晚,因不滿開發商大幅度降價,約400名老業主堵在保億·麗景英郡售樓處門口,討要說法。業主給開發商提出了三種解決方案,賠錢、退房、不準降價。這三種方案,開發商都沒有給出明確的答復。
在一次交涉中,由于不滿售樓處一位負責人的回應,現場眾多業主被激怒了。業主認為開發商沒有誠意,集體沖進售樓處,屋頂的視頻監控先被毀壞后,隨后業主們將售樓大廳的沙盤推倒……
當晚11時許,記者驅車趕往現場。在距離保億·麗景英郡售樓處不遠的一個路口,聚集著一大群人。現場一片嘈雜聲,聽到最多的是“賠錢”、“退房”。一位姓張的業主說,他們想去堵路,但是被警察攔住了,“其實我們什么都不想做,只是想通過堵路的方式引起政府重視,讓開發商負責人出來解決問題。”
隨后記者來到保億·麗景英郡售樓處,售樓處門口坐著兩名協警,里屋也有5名協警聊著天,售樓處的兩位保安正在打掃,其他工作人員已經離開。記者看到,售樓大廳一片狼藉,桌椅東倒西歪,沙盤上的樓房模型被砸毀,屋頂上的視頻監控也被毀壞。一位協警說,人太多了,好幾百人沖進來,攔都攔不住。
譚女士今年34歲,她和老公來自湖南,一直在鎮海駱駝打工。去年11月份,她拿出了所有的積蓄,并向親朋借了一點,終于湊齊50萬元,去保億·麗景英郡售樓處交了首付。要有屬于自己的房子了,譚女士非常開心。可是5月4日那天,譚女士卻聽說保億·麗景英郡的樓房降價了,而且降得很厲害。譚女士買房時是1.1萬元/平方米,現在已經是7800元/平方米,103平方米的房子縮水了約30萬。
“當時銷售人員口口聲聲說房子不會降價,現在突然降這么多,這叫誰能受得了!補差價是必須的。”譚女士說,辛辛苦苦打工掙錢,就是為了能有套房子,好不容易買著了,一下子少了30萬。“一輩子只能買這么一套房子,才半年就貶值30萬,真的很不甘心。”
次日凌晨兩點鐘,最終在警方調解下,業主漸漸散去。
杭州 靜坐、拉橫幅,三天里三場“房鬧”
與鎮海首度上演“房鬧”事件不同的是,杭州近三天時間里,連續上演了三場“房鬧”事件,場面都蔚為壯觀。
5月3日,杭州體育場路昆侖控股旗下公司的門前,聚集了一群由六七十人組成的昆侖天籟老業主“維權”隊伍,他們身穿統一的T恤衫、面戴口罩靜坐在公司門前的臺階上,手中舉著“昆侖欺詐”的手牌及橫幅。要求開發商就差價補償給個說法。
5月4日,杭州中豪四季公館打出廣告房價大幅下調,老業主聚集至杭州秋濤路上的浙江中豪控股集團樓下,舉著“退房”的手牌,喊著“中豪欺詐”的口號,要求開發商賠償差價。
5月5日,杭州濱江區樓盤江南銘庭打出最低破百萬的降價消息。一時間,售樓處是熱鬧非凡,一邊是新業主趕緊交錢生怕落下,一邊是老業主聚集在門口,拉橫幅送花圈要求開發商補償差價。
記者了解到,這三家遭遇“房鬧”的開發商,降價都比較猛烈,與去年下半年相比,降價金額都達2000-4000元/平方米。“如果按一套一百平的房子來算,短短半年時間,損失就高達三四十萬元。”昆侖天籟老業主李女士說。
各樓盤的老業主認為,讓他們一下子就損失數十萬的,除了自身對樓市價格判斷有偏差外,開發商也存在不可逃避的責任,“不負責任的欺騙言辭,讓我們落入他們設計好的圈套,這部分損失應該由開發商來承擔。”
昨天下午,記者聯系上了江南銘庭樓盤銷售負責人周芳芳,她告訴記者,公司對接連出現的“房鬧”已有耳聞,因此在此次降價前,已主動給各老業主發了“告業主書”,根據目前樓市的現狀以及國家的政策,房價下跌已是大勢所趨,“希望老業主能理解開發商的降價行為。”
周芳芳說,老業主昨日已遞交的書面補償訴求,她將于周一轉交至總公司高層領導處,“相信公司會從多方面因素綜合考慮,最后給老業主一個答復。”
不過,“房鬧”后若出現人員受傷、財產損失的情況,兩家開發商都一致表示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與此同時,也希望老業主能理性認識樓市現狀,理解市場運作機制。
[ 調查 ]
近半年,杭州發生“房鬧”近20起
事實上,類似這樣的老業主“房鬧”開發商事件,在杭州早已不是第一次。隨著杭州樓市的降價風越來越猛,“房鬧”風也是愈演愈烈,幾乎是哪家樓盤降價,哪家樓盤的老業主就立馬組團前往。記者粗略統計的數據顯示,從今年1月至今,杭州各類“房鬧”事件已達近20起,參與者上千人。
“房鬧”不僅次數節節攀升,其方式也不斷地更新和升級。從最開始的靜坐拉橫幅,到打砸售樓處沙盤、與保安發生肢體沖突,再之后還有老業主去售樓處門前擺花圈,以此諷刺開發商“泯滅良心”,更讓人覺得離譜的是,還有多名老業主結伴爬上在建樓宇頂層意圖跳樓,用這種極端的方式,向開發商“逼宮”。
然而,各種“房鬧”的結果,使得老業主和開發商雙雙傷痕累累。售樓處的高價財物被毀,開發商因怕老業主鬧事,開盤也不敢大肆宣傳,價格保密工作做得十分到位,開盤時間、地點一改再改,買賣房子猶如搞地下活動。
而對于老業主來說,“房鬧”也沒讓他們得到想要的補償,據不完全統計,除了兩家開發商作出“贈送車位(約10萬)、免10年物業費(約2萬)”的讓步外,其余數十家開發商仍保持“按兵不動”的態度。
[ 聲音 ]
房產專家 必須尊重契約,不能以“鬧”取勝
對于日益增多的“房鬧”事件,社會各界的專家學者也持不同的看法。
浙江大學客座教授、中國樓市執行總編蘭洪海就提出了“契約精神”的說法,他說,開發商與購房者之間能不能就降價較勁,關鍵看合同約定,合同如寫明若降價將補償業主,那么業主的要求就天經地義,反之,只能算是“無理取鬧”。說到底,雙方較勁的標準就是那一紙契約。
“很多時候,業主的要求是不符合合同的,但也會鬧,這是利益驅使,鬧一鬧,多少能鬧出些好處來。”蘭洪海說,這是“中國式”求解問題的一種辦法,且常常管用,既然有實用性,此方法手段被相關利益主體不斷利用。
買賣雙方一旦簽訂合同就必須要嚴格遵守,而這一點恰恰是商業社會最基本的文化基因,在契約面前,無所謂大事小事,正如在規則面前,強者弱者當一律平等。
蘭洪海表示,契約精神的核心,是保護人們的公正自由和利益,每一個人想要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就必須尊重契約,而不是靠“鬧”取勝。
法律專家 打砸行為都是違法的
從事房地產行業12年,寧波某港資企業銷售負責人表示,業主因樓盤降價鬧事的事情已經發生很多起,業主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商品房就是商品,跟買其他物品一樣,并不是另類。樓盤的降價與周邊競爭和資金流、現金流有關。鎮海樓盤的降價,只是寧波降價潮的開始,未來兩個月,將有約20個樓盤入市,競爭相當激烈,勢必將迎來新一輪的降價潮。在庫存量多,而客戶固定的情況下,往往開發商會認為晚降不如早降,從而為爭取客戶占得先機。
浙江維知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如文說,業主以開發商降價為由,打砸售樓處,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如果情節嚴重將會構成犯罪。開發商降價,從而給業主帶來損失并不能成為打砸的理由,房子跟市場交易的其他商品一樣,會升值也會貶值,業主在購房時,應該清楚地認識到這一點,做好心理準備。升值了是自己的,貶值還是自己的。
如果銷售人員在賣房時,欺騙業主說房子不會降價,或者業主認為房產商存在不妥之處時,最好的方法是通過訴訟、調解來解決問題。維權也要講究方法,要有個度。
社會學家 建議組建第三
雖然從法律上來講,“房鬧”行為毫無可取之處,但從情感上來說,一降價就是幾十萬元的損失、半生的心血,靠省吃儉用籌房錢的老百姓確實是無法接受的。由此一來,“房鬧”不再是普通的治安事件,而逐漸上升為一個公眾關注的社會問題。
浙江省社科院研究院楊建華認為,“房鬧”事件就目前來講,涉及面較廣,若強行按照相關法律執行,追究其刑事責任,到最后的結果必然是百姓、開發商、政府三方俱傷。如此“死結”該如何解開?楊建華有自己的想法,“我建議由政府部門牽頭組建非訟訴的第三方協商機構,讓老業主與開發商在第三方機構的協調下進行友好文明的協商。”最終目的是能讓當事雙方各退一步,達到利益的均衡點,從根本上化解矛盾。
此外,楊建華還建議相關部門,應就“如何化解因房價起伏造成社會公眾矛盾”制定相應的預案,從而更有效地應對沖突、引導民眾化解矛盾。
“鬧”不可取,望恢復理性
突然到來的驟變,往往會使人短期失去理性。對當初高價入市的老業主來說,房價一下子降了那么多,賬面損失幾十萬,一時的確很難接受。但是我仍然要奉勸大家理性,即使聽進去可能需要一些時間。
首先,房地產是商品,和別的商品有著同樣的屬性。多年來,我們習慣了“房價永漲”的話語,房子似乎被賦予了某種“神性”。身邊有很多靠房子發財的人,同樣也有很多苦等房價下跌的蝸居者。但任何一種商品不會永遠上漲,何況在國家連續調控之下,房價焉能永漲?既然房價跌了,作為市場經濟下的商品買賣行為,遵守市場契約是必須的,也是難以更改的。誰叫自己當初不夠理性呢?在房價上漲的那些年,我們聽多了連夜排隊買房的消息,也一直驚詫于這么高的價格怎么還有那么多人瘋狂搶房子,我們那時也很清楚很多信息不真實,有貓膩,但是太多的人靠房子改變了生活狀況,正是各種駁雜的信息固化了頭腦中的趨利性,導致輕率入市,如今面對房價下跌,無法接受,導致比如打砸等過激的所謂“維權”,這種非理性訴求是不合理的。
正如更早的入市者,他們很多人早已因房價賺得盆滿缽滿,開發商能以現在日子不好過為由,半夜沖進這些人的家一頓打砸,要求分一杯羹嗎?漲了能賺錢,跌了能退房,如果這是現實的話,那么整個社會的契約精神不存,最終所有人都將是受害者。
其次,過激的行為不可取。這不是“維權”,是違法。打砸、堵馬路等行為,不但對解決問題于事無補,因為影響了更多人的正常生活秩序,反而會引起各界的義憤。對采取“暴力維權”的人來說,無非是兩種心理。一是事情鬧大了,或許能或多或少挽回一些損失。另外就是法不責眾的心態。事實上,對房價下跌,支持的人肯定比反對的人要多,“房鬧”是難以博取公眾的普遍支持的。當前房地產形勢下,降價已是大勢所趨,不是靠“鬧一鬧”就能改變的。“鬧”不但違反法律,而且有違市場經濟,是不可能得逞的。否則此例一開,各地效仿,后果不堪設想。因此,與其冒著違法風險“房鬧”,不如好好理性反思一下。人生的路很長,每個人不可能每一步都走對,但是違法的事不能干,這不應有任何疑義。之所以“房鬧”,只因內心失衡,等內心靜下來,我認為慢慢會接受“房價不會永遠上漲”的現實。
最后,“房鬧”成為一種現象,也考驗著相關政府部門社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房地產市場這些年一直沒讓人少操心,漲了怨氣大,如今跌了又生事,政府部門必須對此加以疏導,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要遏制后來發生的“房鬧”行為,必須及早對房產交易的全部環節予以監控,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現象,理性引導房產交易行為。很多人當初草率入市,正是習慣了“房價只漲不跌”話語,而對“入市有風險”的提醒反應遲鈍,國家早就發出重點查處“開發商發布虛假信息、炒賣房號、捂盤惜售、囤積房源以及縱容工作人員或雇傭他人炒作房價等惡意炒作行為”,凡此種種,政府部門必須從“為著絕大多數人的利益”的角度考慮,及時傳遞政策聲音,健全、規范房地產市場,避免出現各類非理性行為,促使房地產市場健康、和諧、有序發展。對當下的房地產各類糾紛,也應有一整套處置機制,以創新性的社會管理思路,去化解和應對各類“房鬧”,其中既包括買房者的“鬧”,還有開發商的各種“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