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湖南
綠色湖南,就是人們運用自然、經濟和社會規律,保護和修復生態環境,不斷增強資源環境承載力,構建能源資源節約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推動綠色增長,從而實現社會發展與自然相協調。
本報訊 至2020年,湖南森林覆蓋率將達到57%以上;森林蓄積量超過5億立方米;城市綠化率達到40%……為湖南人勾勒未來十年綠色發展圖景的《綠色湖南建設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即將由省委、省政府發布實施。
記者從昨日召開的《綱要》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湖南將重點在森林、濕地、礦山、資源使用權交易、排污權交易等多個領域建立健全生態效益補償機制,逐步提高 生態補償標準。并把綠色環境、綠色生產、綠色消費、綠色文化等發展指標,納入各級黨委和政府政績考核,對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執行情況 開展專項檢查和跟蹤督查。
建設綠色湖南就是保障改善民生
湖南是林業大省,至2011年底,全省森林蓄積量4.16億立方米,林業產業年總產值1445億元。經監測,全省森林儲碳、放氧、蓄水、固土、保肥、儲能等主要生態效益價值8628億元。
昨日的新聞發布會上,省林業廳黨組書記、廳長鄧三龍說道:“保障和改善7000余萬三湘人民的民生,綠色湖南建設是源頭、是基礎、是關鍵。”
“在全球可持續發展浪潮中,科學發展的實踐證明,綠色經濟已成為21世紀經濟發展形態的重要命題。”鄧三龍說,湖南擁有得天獨厚的綠色優勢,建設綠色湖南是為國家和世界探尋生態文明建設現實之路。
“建設綠色湖南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鄧三龍表示,當前,生態環境、食品安全成為民生領域中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之一。建設綠色湖南,就是要讓人民群眾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就是要以實實在在的行動真正對人民負責,對未來負責,對子孫后代負責。
《綱要》十次易稿采納587條反饋意見
2011年4月,省委九屆十次全會提出了推進“四化兩型”,建設“四個湖南”的發展戰略。“青山綠水是湖南巨大優勢和巨大財富,要像愛護眼睛一樣保護好”……省第十次黨代會報告中的這些內容,進一步凸顯了建設綠色湖南的重要性。
2011年7月以來,《綱要》前后十次易稿,先后采納587條反饋意見,最終于今年3月23日經省委常委會審議通過,與“法治湖南”、“創新型湖南”、 “數字湖南”相互銜接。據悉,《綱要》分為三大部分,共39條,確定了四項原則,即科學發展、生態優先、機制創新、共建共享。確定了2012年和2020 年兩個階段的發展目標,提出了綠色環境、綠色生產、綠色消費、綠色文化4大考核指標。
同時,《綱要》提出了8項建設任務:一是加強生態建設保護;二是節約能源資源;三是綜合治理城鄉環境;四是發展綠色生產;五是建立生態補償和共建共享機制;六是引導綠色消費;七是弘揚綠色文化;八是發揮長株潭“兩型”引領作用。
首次提出保護生物多樣性
“《綱要》首次提出保護生物多樣性。”鄧三龍談到《綱要》的主要亮點時說,按照“誰保護誰受益,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綱要》提出建立和完善區域、流 域、要素生態效益補償機制,重點在森林、濕地、礦山、資源使用權交易、排污權交易等多個領域建立健全生態效益補償機制,逐步提高生態補償標準。“決不讓老 百姓守著青山餓肚子,不讓經濟發展以破壞環境為代價,最終建立起全社會共建共享的生態補償機制。”
據悉,為保證《綱要》的貫徹落實,湖南將突出做好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保護、洞庭湖生態經濟圈建設、城鄉環境同治等專項規劃,建設以洞庭湖為中心,以武陵—雪峰、南嶺、羅霄—幕阜山脈為構架,以湘、資、沅、澧為脈絡的“一湖三山四水”生態安全屏障。
《綱要》將突出抓好湘江流域綜合治理、洞庭湖生態經濟圈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抓好長株潭等重點區域的環境治理和建設工作。進一步優化長株潭城市群、湘南 地區、大湘西扶貧開發區、洞庭湖生態經濟區等四大板塊的產業布局。積極推進綠色消費方式,大力推廣建筑節能,發展公共交通,推進綠色出行,保障消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