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劃,“十二五”時期我國人口發展的主要目標有:低生育水平保持穩定,“十二五”期間,人口年均自然增長率控制在7.2‰以內,全國總人口控制在13.9億人以內;出生人口性別結構得到有效改善,全國出生人口性別比下降至115以下;社會就業更加充分,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以內,城鄉居民收入大幅提高,家庭發展能力得到增強。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加快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基本建立。
規劃還要求,優化人口布局。實施與主體功能區相配套的人口政策,促進形成合理的人口分布格局。積極推進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經濟發達的城市化地區吸納和集聚人口,引導人口超載的重要生態地區人口自愿、平穩、有序轉移。
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將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轉為城鎮居民作為推進城鎮化的重要任務。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規模,大中城市要加強和改進人口管理,繼續發揮吸納人口的重要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要根據實際放寬落戶條件。堅持因地制宜、分步推進,按規定把有合法穩定職業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農村人口逐步轉為城鎮居民。構建城鎮化戰略格局,完善城鎮基礎設施,增強城鎮承載能力,改善人居環境。統籌考慮人口變化和城鎮化趨勢,優化城鄉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