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2年第一次旅游市場檢查周活動的通知
旅辦發〔2012〕1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局(委):
按照《2012年度全國旅游監管工作要點》(旅辦發〔2012〕1號)和《關于印發旅游行業“講誠信、促發展”主題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旅辦發〔2012〕86號)的要求,全國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積極主動發揮法律、標準之“劍”作用,在4月的第四周集中開展旅游市場檢查周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重點
1.查處無資質經營者發布旅游服務廣告、超出經營范圍進行廣告宣傳以及各類誤導欺詐消費者的廣告宣傳等行為;
2.查處無資質經營旅游業務和從事旅游服務的行為;
3.查處非法轉讓、出租或者出借旅游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為;
4.查處惡性價格競爭、低于成本招徠旅游者、未經旅游者同意轉團拼團等行為;
5.查處強迫或變相強迫旅游者消費的行為。
二、時間安排
1.本次旅游市場檢查周的時間為4月23日—28日;
2.5月10日前,各?。▍^、市)旅游質監執法機構將本省(區、市)開展旅游市場檢查周情況總結及《旅游市場檢查周情況統計表》報國家旅游局監督管理司;
3.國家旅游局將通報各地開展旅游市場檢查周情況。
三、有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及其質監執法機構要把做好旅游市場檢查周作為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提升旅游服務質量的一件大事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提前制定工作計劃,認真落實監管措施,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切實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打擊旅游違法違規行為。
2.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檢查合力。一是加強跨區域之間的各級旅游質監執法機構的聯系和配合,二是加強與工商、物價、公安、商務、質監等部門的密切配合,協調行動,形成執法檢查合力,努力創造良好的旅游消費環境。
3.倡導誠信,及時披露查處信息。各級旅游質監執法機構要主動運用官網或本地主要報紙等旅游誠信曝光平臺,向社會公告市場檢查周中出現的旅游投訴信息、旅游行政處罰信息、導游檢查信息和重要旅游投訴案件等,努力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氛圍。
4.加強輿論引導,按時報送信息。各級旅游質監執法機構要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全面、準確、及時地反映旅游市場檢查周活動中的情況。認真匯總旅游市場檢查周情況,按時向國家旅游局監督管理司報送情況總結及《旅游市場檢查周情況統計表》。
附件:《旅游市場檢查周情況統計表》
國家旅游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