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國家旅游局挑選4個城市作為第一批國家旅游標準化試點城市。咸寧市作為中部唯一,與青島、蘇州、麗江等旅游名城比肩而立,同創“全國旅游標準化試點城市”。
兩年來,我市堅持用系統的思維抓試點,用創新的精神抓試點,用統籌的理念抓試點,構建了“政府統一協調,旅游部門牽頭,各部門大力配合、社會各界多元參與”的創標機制,完善了貫標、制標、評標、獎標“四標聯動”體系,編制了《湖北省溫泉旅游服務規范》等4個地方標準,全面實施了《旅行社品質旅游產品服務質量規范》等5個湖北地方標準,強力推進了旅游標準化工作。
標準化試點工作提升了咸寧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對咸寧旅游發展起到了巨大推動作用。去年,全市接待游客1502.92萬人次,旅游總收入77.052億元,旅游總收入占GDP的比重提升至12%。咸寧還被評為湖北最受歡迎國內游目的地。
國家旅游標準化試點評估驗收組認為,咸寧通過全面推進旅游標準化試點工作,完善了城市旅游基礎服務設施,提升了旅游公共服務能力,形成了鮮明的試點特色,提升了“香城泉都”的城市品牌化,為全國旅游創標提供了寶貴經驗。
副省長張通在會上指出,咸寧市作為全國首批旅游標準化試點單位通過驗收,武漢市、赤壁市作為第二批全國旅游標準化試點城市,這既是對湖北省旅游業地位的充分肯定,也是對湖北省旅游工作成效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