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改革成功的奧秘,是一個可以見智見仁的探討性課題,但30多年實踐鑄就了一個毫無疑義的社會意識,就是改革絕非僅僅是黨和政府的事情,它是一項全民工程,任何重大改革舉措,只有得到人民群眾的認同、擁護和積極參與,才能夠產生效力并且持久;改革要能夠成為人民群眾的自覺行為,必須為他們帶來顯而易見的利益和好處;因此,改革能否成功的自我保障機制,就在于能否產生利益并切實惠及百姓。
開啟我國改革先河的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緊隨其后旨在解決城鎮待業青年就業問題的個私經濟發展政策,以及鼓勵鄉鎮企業發展等舉措,匯集成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第一波浪潮,帶來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貌的煥然一新。這一波改革之所以能夠在短暫的時間里迅速見效,從而為我國后續改革奠定良好基礎,主要原因就在于當時幾乎所有的改革,都給人民群眾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好處,包括家庭勞動與生產成果之間的直接聯系,作為經濟主體的自由、創業的空間、生活的改善、資本的積累,等等,所以人民群眾真心實意地擁護改革、投身改革。投之以桃,報之以李,道理就是這么簡單。此后,尤其是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之后,所有的改革舉措,只要切實有利于生產力發展和人民群眾政治經濟權益的增進,作為良政,都能夠持續生效并生成為經濟社會發展與管理新體制和新機制的有機組成部分。
當然,以人民群眾是否受惠和擁護的標尺來衡量,我們也有一些改革舉措并沒有得到廣泛的社會認同,產生了一些影響較為深遠的問題。比如,國有企業的簡單化轉制和“一賣了之”,盡管減輕了財政負擔,減少了政府的麻煩,但在短時期內造成了國有資產流失、大量職工下崗、生活質量明顯下降甚至城市貧困問題。數千萬下崗職工及其更大數量的家屬成為當時國有企業改革成本和痛苦的主要承擔者,以我們今天“以人為本”的思想境界、如此重視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政策取向來對照,確實有可以檢討的地方。
前些年一個更能夠令我們警醒的事實,是由2004年那場引人注目的“郎顧之爭”引爆的關于中國改革道路是否合理的大爭論。當改革歷經20余年,中國經濟蓬勃發展,社會財富迅速增加,人們生活水平總體上有了很大提高之時,竟然出現相當多的人懷疑甚至質疑市場化改革,應當說是一種不正常的情況。但不正常的情況卻是由于再正常不過的那個原因,即改革沒有惠及百姓。毋庸諱言,在此前的若干年內,改革造成的令世人艷羨的巨大發展和財富增長,并沒有做到讓人民共享,包括下崗職工和農民在內的數量龐大的社會群體,在社會收入分配和財富占有方面,越來越成為名副其實的弱勢群體,利益分配和財富占有的傾斜,直接導致了社會心理的傾斜。在這樣的社會氛圍里,要凝聚深化改革的共識,啃下改革的“硬骨頭”,自然成為非常困難的事情。實際上,這也正是我們這幾年反復強調中國改革“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確的,成效和功績不容否定,停頓和倒退沒有出路”的真實原因之所在。
當我們帶著這樣的經驗、教訓和認識審視和規劃未來的改革,未來的改革盡管更難,但肯定會更加穩妥、更加成熟、更加有效。
未來的改革應當從重新凝聚社會共識、調動人民群眾參與改革的積極性入手,當務之急是調整收入分配格局,緩解社會利益矛盾;未來的改革應當著眼于獲得人民群眾的可持續支持,關鍵是及時適時體現改革成效,把改革、發展與改善和保障民生融為一體;未來的改革應當繼續依靠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由此必須解決的核心問題是保障人民群眾更多的經濟政治文化權益,提供給人民群眾更大的創業創新創造空間和可能性。
始終把改革必須惠及百姓這條不易之理放在當頭,我們就容易形成要不要改革、如何改革、改革應當怎樣才會持續有效等共識,才能夠舉社會之力破除來自既得利益者的強大阻力。比如,我國行政體制改革歷來是一道難題,行政權力在部門之間究竟應當怎么配置才算合理,哪些權力保留、哪些權力轉移、哪些權力放開;行政部門應當怎樣設置才算有效,哪些部門留、哪些部門合、哪些部門撤,如果改革方案繼續只是在政府層面轉圈圈,讓現有的各個部門自己來協商協調,恐怕很難確立一個統一合理的標準,終究難免只是修修補補的妥協產物,其效果可想而知。行政體制改革也必須確立惠及百姓的理念,并把它當作一個判斷標準,最有利于落實“發展是硬道理”的指導思想,最有利于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盡快發展,最有利于人民群眾的權益保護和積極性、創造性的發揮,最有利于人民群眾的收入增加、生活改善,最有利于人民群眾的心情舒暢,這樣的改革方案才是可行的好方案。如果標準和目標是這樣,行政體制改革方案形成和確定的路徑和方法,就要“走出去”,就要設置一定的渠道讓人民群眾參與,充分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集思廣益。僅僅由官員來制定改革方案的時代已經結束了。改革方案形成的民主化過程,既是其科學性的基本保證,也是其持久有效性的唯一源泉,同時還是人民群眾受惠的直接方式。(肖勤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