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陳建功:處罰校車違法出手別太軟
時間:2012-03-06 14:51:35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任望舒
超載就應該“從重處罰”,而在香港,初犯都將被處罰款5000港元、監禁3個月……針對去年12月出臺的《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全
國政協委員、中國作協副主席陳建功認為出手太軟。他說,孩子的重要不言而喻,應加重對校車違法行為的責罰,實行高額的經濟罰款以至刑事處罰。
陳建功比較了有關校車的法律,我國目前的“草案”對于造成安全事故者,多是給責任人行政處罰,頂多關停學校、不得從事學校管理事務等,而在澳大利亞,一旦被發現有違規行為,校車承包商要么被處以6萬美元罰款,要么被判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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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的很多法規處罰都是看是否造成嚴重后果,預防作用不明顯。陳建功表示,比如說遮牌、飆車、闖紅燈、占用應急車道等,都應該和酒駕一樣加大處理力度,否則
違法成本太低。陳建功建議,因為這些行為侵害的是人的生命權,不管有沒有造成不良后果,只要違法就應入罪。(記者 孫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