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某偷走同事的手機,又怕單位追究,悄悄歸還了手機。不料,所盜手機里有趙某自拍照片,從而暴露小偷的“身份”。昨天,記者獲悉,西城檢察院以盜竊罪對趙某提起公訴。
2011年12月24日,警方接到報案稱,12月15日20時許,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某餐廳服務員樊某在更衣室被盜手機一部及人民幣2000元。后來,樊某的被盜手機不請自回,丟失的2000元現金卻杳無音信。民警仔細查看了被盜手機,發現里面有幾張樊某同事趙某的照片,而拍攝時間為2011年12月17日,也就是手機被盜期間。于是,民警確定趙某有重大嫌疑,將犯罪嫌疑人趙某抓獲歸案。
趙某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原來在案發時,趙某單位發工資,見同事樊某沒有去存錢,手頭緊張的趙某心生貪念,趁樊某不備,偷走樊某提包里的三星手機及2000元現金。后來,趙某把玩手機時自拍了幾張照片。單位領導開會說有一名同事丟了東西,趙某心里很害怕,就悄悄將手機歸還。不過,他已經花掉了盜走的2000元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