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正在廣州召開的全國推進構建國土資源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座談會上了解到,過去3年廣州拆除違法用地上的違法建筑255萬平方米,處分干部25名。對于2011年全國范圍出現的違法用地反彈趨勢,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徐德明強調,要讓違法行為付出巨大代價,違法者不能是“換位子”,而是要“丟帽子,降位子”。
國土資源部執法檢查局局長李建勤表示,國土資源部自2000年以來連續11年開展衛片執法行動,特別是2009年共追究了14個省的2個市、29個縣的73名同志的責任,其中市、縣政府領導44人。
作為在全國率先實現土地執法共同責任制的城市,廣州市市長陳建華表示,廣州早已把“位子”、“帽子”與防控整改違法用地成效掛鉤,市政府每年對各區縣政府土地執法履職情況進行考核。凡整改違法用地不得力的區委書記、區長一律就地免職,實行最嚴格的土地執法。
陳建華介紹說,廣州違法違規用地曾一度出現量大面廣的嚴峻形勢,從2008年開始,廣州逐步建立落實以土地執法共同責任制為核心的土地執法監管新機制。《廣州市落實土地執法共同責任考核辦法》正式出臺,明確了15個職能部門為土地執法的主體責任單位,將制止、查處、整改違法用地的任務和責任分解。
2008年以來,廣州全市共拆除違法用地上的違法建筑255萬平方米,幾乎相當于拆除了一個中等城市4年多的建設量。此外,還沒收違法建筑245萬平方米,復耕復綠土地4043畝,追究刑事責任1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