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9日電 國務院日前印發《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提出到2020年,建設質量強國取得明顯成效,質量基礎進一步夯實,質量總體水平顯著提升,質量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這是繼1996年頒布實施《質量振興綱要(1996年-2010年)》后,國務院再出臺質量發展的中長期規劃。
這份綱要由14個部委共同制定,分為質量發展的基礎與環境,指導思想、工作方針和發展目標,強化企業質量主體作用,加強質量監督管理,創新質量發展機制,優化質量發展環境,夯實質量發展基礎,實施質量提升工程,組織實施九個部分。
這份綱要將我國的質量發展目標分為2015年和2020年兩個時間節點,提出到2015年,我國在產品質量方面,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6%以上,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合格率穩定在90%以上;工程質量方面,大中型工程項目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98%以上;服務質量方面,生產性質的服務業顧客滿意度達到80以上,生活性質的服務業顧客滿意度達到75以上。到2020年,建設質量強國取得明顯成效,質量基礎進一步夯實,質量總體水平顯著提升,質量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
綱要明確提出,要強化企業質量主體作用,通過嚴格企業質量主體責任、提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加快企業質量技術創新、發揮優勢企業引領作用、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5個方面的舉措,對企業質量安全實施“一票否決”,發揮企業在我國質量發展過程中的主體作用。綱要還提出要加強質量監督管理,包括加快質量法治建設、強化質量安全監管、實施質量安全風險管理、加強宏觀質量統計分析、推進質量誠信體系建設、依法嚴厲打擊質量違法行為等。
這份綱要還提出,要建立健全我國質量安全風險管理體系,通過強化食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完善產品傷害監測系統、加強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以及健全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和國境衛生檢疫疫情風險監控等措施,切實做到對質量安全風險的早發現、早研判、早預警、早處置。
綱要明確要求,要健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質量安全責任體系,將質量安全和質量發展納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績效考核評價內容。為大力實施名牌發展戰略,發揮品牌引領作用,綱要明確我國將建立品牌建設標準體系、建立品牌價值評價制度和開展知名品牌創建工作。在優化質量發展環境方面,綱要則提出要加強質量文化建設、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完善質量投訴和消費維權機制、發揮社會中介服務作用、加強質量輿論宣傳、深化質量國際交流合作。
據悉,為保證這份綱要得到全面貫徹落實,質檢總局將會同有關部委盡快制定2012年的年度行動計劃。今后每年將制定質量工作年度行動計劃,指導綱要的貫徹落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