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一些市區高速公路上,減速、限速等交通標志雖然設置齊全,但這些標志大多數成為“稻草人”,司機們似乎對“超速”的概念比較模糊,超速行駛成道路上最普遍的交通違法行為 。記者從市交警大隊了解到,去年整個青島市違法的車輛中,70% 以上屬于超速行駛,全年超速行駛72610起。調查中多數市民對青島限速道路都不甚明了,也不了解超速如何處罰、限速道路如何限速。2月8日上午,記者對話市交警支隊秩序處工作人員,針對市民關心的限速問題,面對面交談。
數據 一年超速違法72610起,有車主被罰102次
2月8日記者從市交警支隊了解到,去年青島市因超速開出的罰單為72610余起,占了全年違法行車行為的70%以上。交警部門為此還統計了超速過多的司機,其中車號為魯B295××的車主,一年內共違法行駛105次,其中超速行駛被拍102次,累計全年共需交罰款超過10000元。
一位司機稱以前他只知道學校門前限速比較低,但并未特別注意,一次行駛中他開快車從一所學校門口駛過,幾天后他在網上查詢行車記錄,發現在那個校門口被判定為超速100%以上,罰款1000元 ,記6分。對此他感到很不理解,一次快車就為自己帶來千元罰單,心里總認為不公平。
出租車司機朱先生稱,經常跑高速路的車輛行車時一定要小心,否則一旦被抓拍將損失慘重。“城市道路大多限速60公里每小時以內,晚上車少時,很多人經常能開到100多公里每小時左右,只要被抓到就按照超速50%處理,罰款500元,記6分。我們一天辛苦拉乘客,去掉汽油費用,只要被拍到一個罰單,就等于兩天白干了。再加上要交的車租,甚至還要倒貼。”
標準 最高罰2000記6分,還可吊銷駕照
記者了解到,青島市一般城市道路限速60公里每小時,個別道路限速40到50公里每小時,極個別道路低于40公里每小時。城市道路80% 的公路限速60公里,膠寧高架路大部分限速60公里,個別路段限速80公里。濱海大道、杭鞍高架路限速60到80公里。
不少司機抱怨:“高速公路限速太低,交著高速費卻走著低速路。”
為讓“限速”得以順利執行,相關的執法部門采取了一系列處罰措施。目前 ,青島市對超速的車輛,按照超速程度區別處罰:
對超速10% 以下的(含本數)記3分,不予罰款;對超速10% 到30% 之間的予以從輕處罰,罰款50元,記3分;對超速30%到50%之間的,罰款200元 ,記3分;對超速50% 到70% 之間的,罰款500元,記6分,并可吊銷駕駛證;對超速70%到100% 之間的,將處罰1000元,記6分,并可吊銷駕駛證;對超速100% 以上的將處罰2000元,記6分,有可能吊銷駕駛證。
調查 學校門口、高架路上限速標志成擺設
市交警支隊秩序處一位民警告訴記者,在時速30公里的情況下,行進中的車輛即使遇到學生突然橫穿馬路,也能夠緊急制動,安全避險。所以在不少學校周邊路段設置了限速30公里每小時的標志牌。這一規定究竟執行得如何呢?2月8日記者進行了調查。
記者來到燕兒島路小學門口,燕兒島路上懸掛著“前方學校,限速30公里”的標志。中午臨近學生放學時,盡管限速標志十分醒目,但川流不息的車輛渾然不顧,甚至綠燈時還有很多轎車飛馳而過。記者站在此限速路段上觀察過往車輛,綠燈亮起,一排車流疾馳而過,據記者目測,幾乎所有車輛均超過了30公里的最低限速。學生放學時,有的學生先出來,有一排學生打算過馬路,但由于車輛速度飛快,學生都不敢穿越馬路,只好在路邊耐心等候。記者看到,他們整整等了幾分鐘后,在“小黃旗”的保護下才一路小跑涉險“過關”。
記者采訪了一位在燕兒島路接孩子的司機,他說:“我是個司機,一方面我能理解司機開快車的心理,另外作為學生家長,我也希望司機們不要開快車,一旦撞了孩子,瞬間就毀掉了兩個家庭。”
2月7日晚,記者來到膠寧高架路,晚上10時,高架路上車輛稀少,記者見到指示牌上顯示限速60公里,就按照限速標準行駛,沒多久記者開的車就成了高架路上開得最慢的一輛。體驗過程中不斷有車從記者身邊呼嘯而去,甚至有的車行駛過后還朝記者按喇叭,似乎是在提醒記者的車速太慢了。
隨后記者又來到了杭鞍高架路,在直路上始終保持60公里的時速,和膠寧高架路一樣呼嘯而過的車輛接二連三。記者粗略統計了一下,從記者上橋到下橋的七八分鐘內,約有二三十輛轎車超過了記者。
說法 高速公路限速120公里是最科學的
記者采訪中,一位經常跑高速的司機說:“現在的車大多數性能都比較好,隨便踩一下油門,在高速公路上就能跑到時速140公里以上,限速110公里太低了,至少應該限速每小時130到140公里。”
對此記者咨詢了市交警支隊一名負責人,他說:“全國高速公路的限速最高都是每小時120公里,很多人跑高速就是為了節約時間,總覺得車的性能好,想開得更快一點。但車越好就應該開得更快嗎?”
“顯然高速公路上低于每小時120公里的速度是經過科學驗證的、較安全的車速。任何車都應該按照這個車速來,駕車出行最重要的是安全行車,就算晚了一個小時,但安全抵達,難道不值得嗎?”
記者從市交警支隊秩序處相關工作人員處了解到,駕駛人在高速行駛時,不但對所駕車輛速度不能正確判斷,對車距也無法做出準確的判斷,在超越前車時就易低估要超越前車的距離,發現情況往往過遲,易發生相撞或刮擦事故。
交警說限速
針對限速,不少市民都有疑問,明明能開快車卻因為“限速”的規定“憋住”了司機,限速真的有必要嗎?駕駛員行駛的過程中應該如何注意限速?記者和市交警支隊秩序處工作人員進行了面對面的交談。
限速路段如何選定?
城區主要路段限速每小時60公里以內,如海爾路、南京路、山東路、東海西路、遼陽西路、黑龍江南路、重慶南路等市中心主要干道。高架路依路段不同,時速為60至80公里,如膠寧高架路、杭鞍高架路。環灣大道限定為60公里每小時,204國道、濱海公路等限定為60公里每小時至80公里每小時。沈海高速、青銀高速、青新高速、青蘭高速為120公里每小時。
有些主干道和小彎道限速轉換是否太快?
有司機認為有些主干道到小彎道路段從每小時60公里到30公里的限速轉換太快,對安全行車不利。市交警支隊秩序處工作人員表示,車輛以80公里每小時的速度行駛時,停車距離(包括反應距離和制動距離)約為56米,車輛以60公里每小時的速度行駛時,停車距離約為42米。當車輛以60公里每小時行駛時,司機在距標志100米外就能識別該標志,因此當司機以60公里每小時的速度行駛時,若看到40公里每小時或30公里每小時的限速標志就開始采取減速措施的話,會有足夠的時間和距離將速度降到規定的時速范圍內。
主干道上最高時速如何確定?
膠寧高架路和杭鞍高架路以及濱海大道等限速路段,標準是時速60公里還是80公里好,一直是司機們比較關心的話題。市交警支隊秩序處工作人員稱這些道路是城市主干道,限速的標準并不是以幾車道來衡量的,有的市民認為8車道的路面應該比4車道的路面限制的速度更高一些,其實這是沒有關聯的。限速是為了保證道路的正常疏通,一旦車速過快,出現了事故后,后面的車很容易無法及時剎車從而造成更大的事故,主干線的限速規定為60公里每小時。
夜間限速有無必要?
據統計,高架路上因超速行駛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占事故總數的近三四成,而且多數傷亡事故發生在道路相對空閑的夜間等交通低峰期。高架路上多數車速都比較快,一旦出現事故后,后面的司機視野不如白天開闊,看不清事故,等發現時再踩剎車往往來不及,從而會引發更大的交通事故。2011年冬天第一場雪天,青銀高速路上發生了70余輛車追尾事故,造成擁堵6個小時,就是這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