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農辦:三招緩解農村土地糾紛
時間:2012-02-03 09:33:42
來源:《新京報》 作者:郭少峰
在昨天舉行的介紹中央“一號文件”新聞發布會上,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介紹,今年要基本完成覆蓋農村集體各類土地的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推進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
完成農村集體土地確權頒證
陳錫文表示,在工業化、城鎮化推進過程中,方方面面都需要使用土地,所以確實有些矛盾。
在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中,對于穩定農村的土地政策和保護農民土地權益,提出了三件大事,將為緩解農村土地糾紛和矛盾起到重要作用。“第一件事是由國土資
源部牽頭,完成農村土地所有權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第二件事是由農業部牽頭,開始農村土地承包權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第三件事是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來研
究,提出對土地管理法中涉及征收農民土地條款的修改。”他表示,這些工作的推進都會為緩解農村土地各種各樣的糾紛和矛盾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完善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條款
此外,今年還將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有關條款,健全嚴格規范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
此前,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國家土地副總督察、土地管理法修改領導小組副組長甘藏春曾表示,土地管理法修改過程中的難點包括對被征地農民的補償、被征地農民的安置、征地時的爭議糾紛處理和法律救濟,以及集體土地征地補償問題等問題。
去年年底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已強調,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是法律賦予農民的合法財產權利,無論他們是否還需要以此來做基本保障,無論他們是留在農村還是進入城鎮,任何人都無權剝奪。
保護農民土地權益三大措施
1
由國土資源部牽頭,完成農村土地所有權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2
由農業部牽頭,開始農村土地承包權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3
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來研究,提出對土地管理法中涉及征收農民土地條款的修改。
■ 關鍵詞
城市化 要讓農民帶著財產進城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唐仁健表示,在“農民如何進城”問題上,“總的來講要讓農民進城以后能夠真正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待遇”:對符合
條件的農民工,要解決落戶問題,“目前新生代農民工有1個億左右,在今后推進城鎮化當中應優先解決”;農民進城會涉及原有財產和權益保護問題,比如原來的
承包地、宅基地在集體的分配權、林地等等,要保護他們原有作為集體組織成員相應的權利,“讓他們帶著財產進城”。
規模化 規模經營不能強制推進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表示,隨著農村人口的減少,中國戶均農業土地經營規模應逐步擴大,但土地經營規模的逐步擴大一定要建立在農民依法自愿有償的基礎上,不能強制推進。中國在擴大農地經營規模過程中,要更加注重建設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轉基因 未批準轉基因玉米商業化
陳錫文表示,據他所知,有關部門并沒有批準有關轉基因玉米和水稻能進行商業化生產,不可能在市場上出現。
針對中國的玉米和大豆進口量比較大,陳錫文解釋說,中國的玉米綜合講是“出口大于進口”。大豆的進口量前年達到5480萬噸的歷史最高水平,去年略有下
降,到5260萬噸左右。他解釋說,由于氣候、技術、品種和運輸等方面的原因,近期中國大豆生產的比較效益比一些主要生產國要低。
農民種大豆經濟上不劃算,適當增加大豆進口,把過去種大豆的部分土地替代出來,生產其他高產、高價值的農產品,對當前中國農村農業發展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