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印發
《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教政法〔201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現將《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認真研究,貫徹落實。
附件: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點
2012年教育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實施教育規劃綱要,堅持優先發展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落實國家教育重大項目和改革試點,牢牢把握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進一步解放思想,著力深化改革,積極促進公平,全面提高質量,切實維護穩定,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
一、加強改進黨的建設,著力維護教育系統和諧穩定
1.切實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組織開展“科學發展、輝煌成就”主題教育活動,堅持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武裝教育系統廣大干部和師生員工。推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深入開展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健全創先爭優長效機制。深入落實《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全面加強高校基層黨組織建設。加強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加強全國教育系統干部培訓。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深入貫徹落實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的意見,大力推進陽光治校,切實加強對高校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監管。
2.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發揮國民教育在文化傳承創新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強學校文化建設與實踐育人。貫徹落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中小學教育指導綱要》。修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修訂《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大綱》。深入實施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推動教材的廣泛使用和教師培訓。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加大高校輔導員培養培訓力度。加強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實施立德樹人工程和立德學者計劃。組織開展全國性大學生實踐創新活動。重視發揮文化育人作用,總結凝練大學精神和當代大學生核心價值觀。廣泛深入開展學雷鋒活動。加強和改進校園網絡文化建設和管理。
3.大力加強教育督導和督查。健全督導工作機制。開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評估認定工作。開展學前教育、職業教育、中小學素質教育、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工作。做好基礎教育監測工作。加強對直屬高校的巡視工作。加強重大教育工程項目規劃和監督檢查機制。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完善督查工作機制,規范督查工作程序。
4.切實維護學校安全與穩定。開展矛盾排查化解,加強校園安全防范,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各項制度,建設安全校園。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范和處置機制,積極推動并指導各地和學校加強應急機制建設。深化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制定《中小學安全標準》。建立校車制度,積極配合做好《校車安全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食品衛生安全,嚴防發生食物中毒。做好學校傳染病防控與學生食堂工作。
5.著力提高科學民主決策和服務水平。進一步轉變機關作風,加強政風建設,加強教育政策與戰略研究,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能力。進一步改進教育新聞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改革發展環境。深入開展直屬機關創先爭優活動和學習型黨組織建設。扎實有效開展機關作風評議活動,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機關形象。進一步加強機關干部隊伍建設,研究制定干部交流培養辦法,完善干部自主選學與組織調訓相結合的新機制。關心青年干部成長與生活。積極推動干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建立機關干部下基層的長效機制。完成直屬事業單位清理規范。探索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干部工作的有效途徑。推進基層關工委建設。加強機關文化建設,落實機關文明公約,踐行職業精神,創建和諧文明機關。
二、深化改革,完善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
6.確保4%目標如期實現。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各地落實國務院出臺的各項投入政策,切實保障教育經費按法定增長,不斷提高財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財政支出的比重,確保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達到4%。加大學前教育投入。進一步提高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水平。加快中等職業教育免費進程。推動制定職業學校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提高高校生均撥款水平。統籌做好高校和普通高中化解債務工作。加強高等教育撥款咨詢委員會工作。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落實4%工作辦公室。加快教育經費監管事務中心建設。建立健全財政撥款、監管的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國家教育經費統計公告制度,制定高校財務信息公開辦法。
7.積極穩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研究高考改革重大問題,制定發布改革方案,指導各地根據實際探索本地區高考改革。規范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逐步擴大改革試點范圍。清理規范高考加分。開展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由省(區、市)組織的試點,完善“知識加技能”的考核辦法,擴大示范高職單招、對口招生規模。指導高中新課程省份探索高考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指導高校試點學院和條件成熟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探索人才選拔方式。制訂高校面向貧困地區實施定向就業招生工作方案,探索完善定向錄取等多元錄取方式。深化碩士研究生招生改革,修訂推免工作管理辦法。推進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進一步擴大高校和導師自主權,完善博士生聯合培養機制,建立中期分流名額補償機制。
8.大力支持和依法管理民辦教育。召開民辦教育工作會議,出臺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文件,清理并糾正對民辦學校的各類歧視性政策,引導民間資金興辦教育。推進民辦教育改革試點。推動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設立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健全民辦學校內部治理結構,保障校長依法行使職權,完善民辦學校自律和社會監督機制,規范辦學行為,切實落實法人財產權,保障教師和學生合法權益。完善獨立學院管理和運行機制。
9.加快建設現代學校制度。按照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要求,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改革。落實《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分類推進高校章程建設,促進高校辦出特色、辦出水平。出臺《普通高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實施意見》,并抓好貫徹落實。印發直屬高校領導班子建設指導意見。開展直屬高校開展校長公開選拔改革試點。開展選聘委派高校總會計師試點。推進直屬高校紀委書記交流任職。加強高校學術委員會制度建設,探索教授治學的有效途徑。深入推進高校試點學院改革。研究制定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研究制訂直屬高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探索建立高校領導收入分配激勵機制,統籌研究高層次人才特殊待遇政策,重視解決青年教師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研究制定深化職員隊伍建設意見。落實《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加強教師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深入推進學校信息公開工作。推進高校理事會建設。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深化高校出版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
10.大力推進依法治教。配合做好《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審議工作,做好《考試法》的修改審議。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制定《校車安全條例》,推動盡快出臺《教育督導條例》。開展《學前教育法》研究起草工作。啟動《學位條例》、《民辦教育促進法》修訂工作。完成《殘疾人教育條例》修訂草案起草,研究起草《學校安全條例》。出臺《教師申訴辦法》,研究制定《校企合作促進辦法》。繼續深化教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積極推動教育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全面實施“六五”普法規劃,建設公益性教育普法網站。開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創建活動,研究制定《學校依法治校實施綱要》。
11.擴大教育對外開放。深化人文交流,拓展區域合作平臺。制定推進中外合作辦學的政策措施,引進一批國際知名高校來華合作辦學。加強行業自律,建立和完善質量保障制度,開展評估和質量認證。全面實施《留學中國計劃》。制定《國際學生招收和管理規定》。研究制定中外學位互授聯授的相關管理措施。發布孔子學院十年規劃和“十二五”規劃,辦好網絡孔子學院,支持孔子學院全面提高辦學質量。進一步加強在外留學人員的服務與管理。鼓勵高校吸引更多世界一流專家學者來華工作。推進內地與港澳臺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
12.切實推進人民群眾關心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的解決。指導各地出臺并落實解決義務教育擇校問題。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的政策措施。積極穩妥推進九年一貫制學校建設。改革對學校、教師和學生的評價制度,貫徹落實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的新規定,制定減輕中小學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政策措施,并加強監督檢查。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將常住人口全部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將隨遷子女全部納入財政保障范圍。研究制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優先安排農村留守兒童寄宿就讀,并給予更多的關心關愛。完善教育收費政策,規范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堅決查處各種違規收費和違規辦班行為。
13.深入推進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及時跟蹤了解各地各校改革試點進展情況,加強分類指導、檢查督促和總結推廣。建立重大教育政策突破機制和程序,加快國家層面的重大教育改革項目推進進程。完善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工作機制。加強與地方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聯系,建立健全協同推進教育體制改革的工作機制。
三、轉變教育發展方式,全面推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
14.著力推進內涵式發展。堅持走以促進公平和提高質量為重點的內涵式發展道路。貫徹落實國家教育事業“十二五”規劃綱要和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民族教育、藝術教育、語言文字等10個專題規劃。加快制訂各級各類學校建設標準、辦學標準,建立標準實施監督機制。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堅持公共教育資源向農村、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傾斜,向農村義務教育、職業教育和學前教育傾斜,向特殊困難學生傾斜,向建設高水平教師隊伍傾斜。促進城鄉、區域教育協調發展。加大省級人民政府對區域內教育統籌力度。
15.積極發展學前教育。推動各地全面落實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實施中央財政支持學前教育重大項目。建設完善學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統。貫徹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堅決防止出現幼兒園小學化傾向。出臺幼兒園教師配備標準。加大力度,多種形式宣傳科學育兒知識。
16.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布局優化。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召開全國“兩基”工作總結暨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會議。推動各地落實好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備忘錄的各項工作。審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堅持辦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學點。繼續推進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和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建立和完善縣域內校長、教師交流制度。通過多種方式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建立落實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責任機制。開展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
17.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保持高中階段教育普職比大體相當。鼓勵普通高中學校辦出特色,探索區域高中多樣化發展和學校特色發展的模式和辦法。加快建立和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發展指導制度。
18.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編制國家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專項規劃。加快完善職業教育國家制度。深化校企合作、產教結合,加強行業指導。研究制定推進集團化辦學意見,支持職業院校與行業、企業組建職業教育集團。優化職業教育層次結構,加強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與職業培訓的統籌管理和綜合協調。研制高等職業教育引領職業教育科學發展行動計劃。進一步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推進實施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校、基礎能力建設(二期)、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和實訓基地建設等項目。深入實施國家示范性職業學校數字化資源共建共享計劃。積極推進東西部職業院校合作辦學。辦好第三屆國際職業技術教育大會。
19.促進高等教育特色發展。繼續實施“985工程”和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繼續實施“211工程”和特色重點學科項目。指導直屬高校做好“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落實“十二五”期間高校設置意見。啟動實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繼續深入推進共建工作。優化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結構,普通本專科新增招生計劃重點向中西部地區高校、民辦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傾斜。探索博士生招生計劃分類管理、分類指導辦法。組織實施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調整學位授權體系結構布局,組織實施服務國家特殊需求人才培養項目。
20.加快發展繼續教育。加快推進“探索開放大學建設”重大教育改革項目。加快發展非學歷繼續教育。穩步發展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推進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繼續教育改革和資源開放。印發關于推進社區教育的意見,開展各類學習型組織建設試點和“全民終身學習活動周”。積極發展現代遠程教育。建設國家數字化學習資源中心。加強繼續教育示范基地建設。推進終身學習、考試與評價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深入開展繼續教育課程認證、學分積累和轉換試點。
四、全面提高教育質量,著力提升人才培養水平
21.健全基礎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啟動研制基礎教育各學科學業質量標準。啟動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試驗。做好義務教育教材的修訂和審查工作,啟動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各學科課程標準的修訂,進一步提高教材的質量和水平。組織實施基礎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勵工作。公正、科學評價學生。
22.完善職業教育人才培養體系。研究制訂全國職業院校技能競賽管理辦法和改革方案,辦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統籌協調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課程和教材體系建設。研究制訂職業院校專業標準。修訂高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實施“支持高等職業學校提升專業服務產業發展能力”項目。建立和完善學校、行業、企業、研究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的職業教育質量評價機制。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落實職業院校學生頂崗實習管理辦法。加強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建設。
23.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貫徹落實《關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若干意見》。加強教學投入與管理。扎實推進“本科教學工程”,研究制訂本科各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和有關專業人才培養質量評價標準,開展本科專業綜合改革,建設國家精品開放課程。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建設普通高校本科專業設置公共信息服務和管理網絡平臺。繼續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和卓越工程師、卓越醫生、卓越法律人才等教育培養計劃。推進醫學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全科醫生培養。積極探索文化藝術人才培養改革,啟動實施卓越農林人才、卓越新聞傳播人才等教育培養計劃。穩步推進大學英語教學改革。改進和加強普通高校本科教學評估。推進工程教育、醫學教育專業認證。深入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積極推進專業學位培養模式改革。建立研究生教育質量定期分析制度。
24.提升高校科學研究水平。加強基礎和前沿研究,提高原始創新能力。實施《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探索高校協同創新模式,推進產學研用有機結合。實施高校“十二五”科技發展規劃,積極組織高校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推動科教結合,實施高校創新行動計劃,完善高校科技創新體系。落實推進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的意見。啟動實施《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2011—2020年)》、《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建設計劃》。落實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學風建設和經費管理的意見,完善科研評價機制。
25.全面加強體育。深入開展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落實《切實保證中小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的規定》,加強監督檢查。保護學生視力。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和高校新生體質測試公告制度。制定加強大學體育工作、健康教育工作的文件。舉辦第九屆全國大學生運動會。制定義務教育階段國防教育指導綱要。
26.全面加強藝術教育。落實《全國學校藝術教育發展規劃(2011-2020年)》。修訂義務教育學校音樂、美術教學器材配備目錄。研究制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藝術課程教學大綱。推進高校音樂學、美術學(師范教育類)本科專業教學改革試點。繼續組織開展高雅藝術進校園活動。組織好全國大、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
27.著力提高教師素質。籌備召開全國教師大會。研制教師隊伍建設“十二五”規劃指導意見。貫徹落實高校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將師德作為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績效考核、職務聘任、評優獎勵的首要內容。實施《教師教育課程標準(試行)》。啟動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擴大實施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和定期注冊制度試點。印發幼兒園、小學、中學教師專業標準。穩妥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工作。啟動統一城鄉教師職務及編制標準工作,探索農村學校實行班師比核編辦法。研究制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務(職稱)系列及評聘辦法。研究制定中等職業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印發《職業院校兼職教師管理辦法》。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和校長能力提升計劃。擴大免費師范生計劃,鼓勵地方實施師范生免費教育。以農村教師為重點,精心組織實施“國培計劃”。推動中小學教師、校長全員培訓。擴大“特崗計劃”實施范圍,建立中央補助經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實施新的“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加大對學科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支持。配合做好“千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的實施工作。
28.大力推動教育信息化。貫徹落實《教育信息化十年發展規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研究制定《中小學教學信息化指導綱要》。印發實施關于推進職業教育信息化建設的意見。制定“中國數字教育2020行動計劃”。實施“優質數字教育建設與共享行動”、“學校信息化建設與提升行動”、“教育信息化基礎能力建設”等專項計劃。推進地方教育信息化建設。
29.加強語言文字工作。貫徹實施《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大力推廣和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發布實施《通用規范漢字表》。開展普通話審音工作。制定公共服務領域外文譯寫規范。加強語言生活監測和中國語言資源有聲數據庫建設。切實推進“中華誦·經典誦讀行動”。推進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建設。加強規范漢字書寫教育。
五、促進教育公平,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接受教育的權利
30.加快發展農村教育。以連片特困地區為重點,集中實施一批教育民生工程。制訂實施《教育扶貧工程實施方案》。積極改善農村和貧困地區辦學條件,繼續實施中西部地區農村學前教育推進工程,實施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鞏固義務教育普及成果。加快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以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就業困難人員為重點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推動對中職學生給予生活費、交通費等特殊補貼。與相關部委合作加強涉農技能型人才培養培訓工作。開展國家級農村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縣(市、區)創建活動。實施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推動組織發達地區教師到農村服務。繼續實施邊遠艱苦地區農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項目。探索建立農村教師特殊津貼制度。
31.加強民族教育。落實第六次全國民族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民族教育發展的決定》。大力加強學校民族團結教育。進一步加大教育援藏、援疆工作力度。辦好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和西藏、新疆中職班。抓好民族地區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項目。加大民族地區技能型、應用型人才培養力度。適當擴大高校少數民族預科班規模。繼續實施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計劃。啟動少數民族高端人才計劃。穩妥推進雙語教育。加大教育對口支援力度。
32.關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制定普通學校接受殘疾學生隨班就讀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少年九年義務教育攻堅計劃”。繼續推進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工程。繼續推進“醫教結合”試點。加強特殊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建設。審議印發三類特殊教育學校課程標準,組織編寫特殊教育各學科教材。
33.完善國家助學體系。健全學前教育資助制度。認真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和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政策。完善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政策和免學費政策。落實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政策。組織實施好普通高校國家資助政策。完善研究生資助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機制。加強對資助政策落實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保證每一個孩子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34.著力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引導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基層、中小企業就業。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好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等基層就業項目。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基層農技推廣特設崗位計劃”。做好征集高校畢業生入伍工作。加強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加強就業指導課程建設,以更大力度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完善創業扶持政策。全面推廣“全國大學生就業信息服務一體化系統”。采取“一對一”幫扶等有效辦法,做好困難學生就業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強化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