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三亞警方獲悉,海南一建筑勞務服務公司在承包三亞市某工程建筑勞務期間,拖欠126名農民工工資高達238萬元,在多部門介入后仍拒絕發放農民工工資,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近日,惡意欠薪的該公司總經理和法人代表被三亞警方依法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刑事拘留。
據悉,這是去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生效以來,海南首次刑拘惡意欠薪老板。在法律的威懾下,該公司日前已將拖欠的全部工資發放到農民工手上。
據三亞警方介紹,經查,2006年8月21日,胡某(女,26歲,湖南省道縣人)在海南省注冊成立了“海南李平建筑勞務服務公司”(下稱李平公司)并擔任該公司的法人代表,其丈夫田某(男,38歲,湖南省道縣人)擔任該公司的總經理。2010年10月,田某與“湖南大均建筑有限公司”(下稱大均公司)簽訂了三亞市“同心家園”三期第三標段的建筑勞務合同,作為三亞市“同心家園”三期第三標段總承包方的大均公司,將該標段的建筑勞務分包給李平公司承包,李平公司于是招聘勞務農民工進場施工。
2011年11月,三亞市同心家園三期第三標段工地數十名民工反映稱被拖欠工資。在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支隊多次介入調解的情況下,李平公司負責人以各種理由拒不支付。截至2011年12月底,李平公司共拖欠126名農民工工資高達238萬元。為此,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支隊向李平公司發出《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決定書》,李平公司相關負責人仍以種種借口拒不支付,沒有按要求及時改正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致使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多次到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上訪,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
2011年12月30日,三亞市河東公安分局依法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李平公司的法人代表胡某、總經理田某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據辦案民警介紹,田某、胡某被刑拘后,經民警的教育,田某夫婦深刻認識到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嚴重性,鄭重保證公司將積極籌集資金,盡快返還拖欠的農民工工資。2012年1月12日,在勞動監察、公安機關工作人員的見證下,李平公司已將拖欠的全部工資發放到農民工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