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近日,李方平等八位律師、學者向國務院寄出《公民建議書》,認為“農民工”稱謂存在歧視成分,提請國務院在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政府行文中變更“農民工”稱謂,并借此推動城鄉戶籍平權。
很久以來,不斷有一些地方政府和各界人士提出給“農民工”改稱呼,其出發點是好的;可是,他們給出的改名方案,卻亂象紛呈。
有地方把農民工叫做“新市民”,有的叫做“新產業工人”,高驪等4名深圳市人大代表建議使用“援建者”。
“農民工”這個名稱,的確體現著城鄉壁壘、戶籍鴻溝,但是,用什么名稱取代“農民工”?
確實,很多人看到了“農民工”這個稱謂背后的歧視??墒?,這種歧視本身是一種權利歧視,而不僅僅是語言的歧視。要改變權利的歧視遠遠不是給農民工改個名字這么簡單。有人或許認為,改變農民工的處境,保障農民工的權利,不妨先從改稱謂開始。但是,不先解決權利歧視的問題,不先讓農民工和市民享有平等的權利,城鄉二元體制仍然存在,那么,即使農民工的名字改了,他們如果照樣被排斥在各種城市的社會福利、保障制度之外,他們的孩子上學仍然不得不交贊助費,改名又有多大意義?
實際上,農民工在哪個城市工作生活,都應該是那里的市民,而不應帶個“新”字。農民工在哪個工廠做工,本質上都是工人,何必要稱作“新產業工人”。至于“援建者”,更是容易讓人想到中國人對國際上友好國家的支援建設。
當大家試圖給農民工撕掉一個歧視性標簽的時候,卻又給他們貼上了另一個似乎好聽一點,但還是帶有歧視色彩的“標簽”。當大家在給農民工忙著貼各種各樣新標簽的時候,卻很少有人去問,他們是否同意,是否喜歡?農民工們最真切的利益訴求是什么?
這就是一種令人遺憾的現實。在給農民工“改名”一事上,既反映了農民工群體權利的貧乏,也深刻揭示了社會表達權的嚴重失衡。到現在,我們常常聽到地方政府官員的表態,也聽到過律師、學者和人大代表的聲音,可是農民工自己的意見是什么,卻很少聽到。已經有農民工當選人大代表,這些農民工人大代表是什么意見?
要給農民工改名了,可是當事人卻沉默,甚至被沉默?!稗r民工被改名”說明,一些擁有決策權和話語權的人士,尚未真正用平等的思維來看待農民工,解決農民工的問題。
改變社會對農民工的歧視,先從保障他們享有平等的權利開始。如何保障他們平等的公民權利,至少不能從忽視、漠視其意愿與表達權的“被改名”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