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護與發展這個問題上,請大家放心,我們會讓全世界關注我們美麗的水鄉,因為我們對高樓毫無感覺,我們的陳家祠堂比高樓重要!”
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王軍
在廣東佛山,車輛飛馳的富華路南側,小橋流水的大墩村與北側高樓林立的東平新城,形成歷史的反差。在這個阡陌交錯的嶺南水鄉,3000多位南宋遺民的后代圍居在祖先的祠堂周圍,每年賽龍舟,是沿襲了七百多年的傳統。
“河道窄了,再這樣下去,龍舟就劃不起來了。”站在一段逼仄的河涌邊上,大墩村村委會委員何遠新對本刊記者說,“前幾年,我們做了一個規劃,想改寬。可是,趕上了‘三舊改造’,規劃就停了下來。”
“三舊改造”是對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的改造,近年來在佛山一帶被大力推行。大墩村村民被告知的改造方案包括,工業廠房全拆,舊村保留1/3的物質空間,那里將以梁氏家廟為中心,建成仿古的特色區,其余土地用于房地產開發;村民將遷入附近的安置樓房,告別承自祖先的生活方式。
“我們這個村,太靠近新城了。”何遠新的話語中透著無奈。村北側的東平新城已顯現一條南北軸線,上面建起了體育中心、高爾夫球會,大墩村就在軸線的正南方,即將被其吞沒。
一場情感與利益的糾葛,在這個世代耕讀傳家的古村子,激起一陣波瀾。
“最有價值的是這里的村民”
大墩村內,被列為佛山市文物保護單位的梁氏家廟,高懸門聯一對,上書“新猷宏國治,廉吏著家聲”。這個廣三路,三間三進,有著鑊耳山墻、灰塑脊、藍色琉璃瓦、滴水剪邊、青磚石腳的嶺南建筑,坐西南向東北,面對祖先來自的方向。
梁氏始祖思江公于南宋度宗咸淳十年(1274年)遷來此開族。家廟中座“圣諭亭”,臺階上置一塊團龍石,為當地罕見。梁氏家廟是明崇禎皇帝為表彰翰林院大學士梁衍泗的功績,賜他出生所在地為“金馬坊玉堂里”,并恩準他回鄉興建的。明朝狀元黃士俊與梁衍泗還是姻親關系。
步入家廟,庭院內地凈幾明,墻壁上刻近年來貢獻于修繕工程的區、鎮、村及宗親、鄉親捐助者的姓名款額。“一般我們到村里來,都會看看宗祠的情況,宗祠管理得好,村子就管理得好,因為它表明當地人民愛鄉護土。”大墩村為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所轄,鎮政府的一位官員對本刊記者說。
2011年12月13日,一個不同尋常的研討會在梁氏家廟舉行,它是“守望鄉土,呵護家園——嶺南水鄉樂從論壇暨第十八屆中國城市化論壇”的一部分。由中共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委員會、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人民政府、中國綜合開發研究院(深圳)、北京大學景觀設計學研究院、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主辦的這個活動,引來海內外20多位城市規劃、遺產保護、景觀設計、公共政策專家參與討論。
“為什么建新的就要拆舊的?”建筑歷史學家、清華大學教授陳志華對大墩村的遭遇表示不解,“歐美現在的新,是把老房子都保住。國際上的會議年年開,就是去保舊,這才是最新潮的。住高樓不是了不起的事情啊!你能讓人家看到兩千年的歷史,這才了不起啊!”
“這里的形態是活生生的,出過進士、一品大員,是有根的。”長期在珠三角地區從事城市規劃與設計研究的吳文媛發表評論,“在嶺南水鄉,最有價值的是這里的村民,不是老房子,只要村民在,祠堂還會有,把村民搬出去,把這里變成布景般的‘迪斯尼’,有意思嗎?人們來一次就不會來第二次。”
來自荷蘭的歷史學家琳達講述了本國的文化遺產保護史:“一個好的城市是包含了不同的歷史層次的。二戰時期,我們的很多城市被夷為平地,1950年代重建,這些建筑今天也被列為保護對象,因為我們必須知道我們是從哪里來的,我們必須真實地感受到不同時期的文化狀況。”
在佛山市順德區,包括大墩村在內的眾多水鄉,聚落組團與“社公”等神文化密切相關,早期是以單姓為主的宗族社區,呈現出與長江下游三角洲平原的聚落社區同構的“梳式結構”布局。與江南水鄉的粉墻黛瓦不同,順德水鄉建筑在色調上較為灰濁,民居和祠堂多以鑊耳風火山墻為獨特的造型特征,明朝中葉,曾規定只有獲得科舉功名者,才有資格修建這種形似官帽的房屋。近代以來,隨著僑民進出,西風浸染,中西雜糅的洋樓成為一景,見證了此間的桑基魚塘與外部世界發生的多重聯系。
佛山市政府網顯示,“加快推進文化載體建設和文化形象塑造,展示現代嶺南文化新城魅力”、“具有鮮明‘南國水鄉’特征”、“凸顯嶺南文化元素”已被寫入當地政府加快東平新城建設的決定。如何使政策愿景化作實實在在的行動?與會專家展開為期兩天的討論。
征收權主導的城市化
東平新城的建設,被廣東《新快報》稱為“慢跑八年”,其節點包括:2003年6月,佛山市明確加快建設現代化大城市的戰略目標,首次提出以中心組團中南部的片區為新城區;2006年,佛山舉辦省運會前,建成東平大橋、世紀蓮體育中心、新聞中心等重點項目,初步形成了新城核心區的空間框架;2007年,新城區改名為佛山市東平新城;經過2007年的重新定位和2008年的規劃調整,東平新城總規劃面積從原來的44.3平方公里,拓展到88.6平方公里,涉及禪城、南海、順德三個轄區。
2011年5月,中共佛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作出關于加快東平新城建設的決定,提出“通過若干年的努力,將東平新城打造成為具有國際一流水平、智能化國內領先、濃郁嶺南風貌、輻射帶動力強的佛山市中心城區、廣東工業服務示范區、現代嶺南文化新城”。
這項決定提出了“利益共享,多方參與”的建設模式,即“探索建立利益共享機制,兼顧所在區、鎮(街)、村(組)的利益,注意保護農村居民的利益,合理分配開發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收益和稅費,并給予市級的優惠政策,激發各級政府、社會資本、當地居民參與東平新城建設的積極性”。
在這樣的框架內,大墩村的村民是如何參與新城建設的?何遠新的回答是:“必須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建設方案才可能實施。先跟村干部談,然后由村民表決:一、能否改?二、同不同意這個方案?”
據何遠新介紹,“三舊改造”涉及的宅基地,按一比一上樓,在村用地范圍內,先安置后拆遷,集體用地上的商業物業返還。村委會初步摸了摸情況,“聽到很多意見,上了年紀的人不愿上樓,因為不習慣,但年輕人感覺沒什么大問題,他們第一關心居住環境的改善,第二關心收入,如果改造后,收入沒什么變化就不愿意。現在有分紅,如果改造后,分紅能夠八倍十倍地翻上去,他們就同意。”
2001年,大墩村將股權固化,50歲以內的男性村民、45歲以內的女性村民,各分得兩股,超過這個年齡的各分得三股,生不加、死不減。分紅成為村民、村集體的核心利益,任何一項決策都被注入了利益色彩。陳志華頗有些無奈:“如果你只看到眼前這一點,我們沒法說,因為你是房子的主人。”
而對大墩村的村民來說,以利益來丈量村落的命運也是別無選擇。在這場城市化的過程中,他們是被動的承受者,并不能全程參與決策,盡管后者對他們的生活將產生天翻地覆的影響。
此時,《土地管理法》賦予城市政府的土地征收權顯現威力。據其規定,城市政府須將農村的集體土地征收為國有土地進行城市建設,補償原則包括:“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與《土地管理法》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的精神相比,佛山市在東平新城建設中提出的“利益共享,多方參與”模式,已傾向于向被征地農民輸入更多的利益,卻難以擺脫一個現實——由征收權主導的城市化,本質上是一次強制性的地權變更。在這樣的規則下,梁氏家廟一旦由集體土地變更為國有土地,梁氏后人又怎樣保持對它的繼續占有?
大墩村面臨的是一個老問題——因土地征收導致的村落拆遷,已伴隨了1980年代以來在中國發生的這場人類最大規模的城市化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