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為了推進城市化進程,正在重慶、成渝、長株潭、武漢1+8、珠三角、長三角等區域進行改革試點,去年浙江省嘉興市新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全面啟動,取消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劃分,統一為“嘉興居民”。今年,河南省洛陽市推出的戶籍改革以及廣東省廣州市全力推進的“城鄉戶籍一元化”改革的消息,均成為最近各界關注的熱點。
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近兩年來的調研發現,目前我國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民通常是不愿被城市化,在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農民卻期待被城市化。
這是因為在經濟發達地區,土地因城市化而明顯增值,宅基地因此而身價倍增,另外,因經濟發達就業充分,農民既不失地,還可做“兼職”,并且還可生二胎,廣州市社科院科研處處長彭澎將其戲稱為“一等市民”。因此,筆者認為,對于經濟發達地區,應該加快推進城市化,一方面可以降低城市化的“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啟動農村市場,拉動內需。對于經濟欠發達地區因受經濟制約,在推進城市化進程中應量力而行,可以采取先統一戶籍制度管理,逐步出臺相關配套政策措施。
筆者在分析2000年以來的我國各地城市化率統計數據時,發現我國有兩種特殊的被城市化現象,一種是真正的被城市化,其人群主要為先富起來的一部分人,表現為“鄉村→小城鎮→縣級市(縣城)→地級市→省會城市→國際大都市”轉移的模式,由于戶籍制度問題,他們只能利用自身的財富市場化地實現了享有與城市居民同等的社會福利,在“戶口”統計上,這一群體存在被重復登記的可能。
另一種筆者將其稱之為“半城市化”——農民工進城打工不是完全被城市化,只能說是推動了城市化,像中國房地產研究會顧云昌副會長曾引用一個農民工說過的一句話,說“中國城市土地太硬了,我蓋不了房子,只有回家蓋房子”。一個農民工在城市打工,通過五年十年的努力,掙到十萬、二十萬,回到老家,蓋房結婚,過上比當地農民好的多的農村生活。
有專家認為,“戶籍一元化”能否順利推進,關鍵還是看農民能否從中得到實惠。筆者對此深表贊同,一方面我國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城市化水平和環境資源差異比較大,在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時應因地制宜,不能盲目攀比,一哄而上;另一方面,農民已經為我國的工業化付出了很大的“貢獻”,應該是讓農民享受城市化與工業化成果的時候了,對于附屬于戶口上的“福利”應該逐步實現一視同仁。
很顯然,在過去的六十年中,我國的城市化進程主要是政府推進的,制度性限制十分典型,在六七十年代甚至發生了制度性的逆城市化現象,近年來發生的以低價強制征地拆遷的城市化資金積累模式,制造了許多的不和諧。可見,要真正實現讓全民共享城市化紅利,我們還需加倍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