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出席今天在北京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時強調: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是法律賦予農民的合法財產權利,無論他們是否還需要以此來作基本保障,也無論他們是留在農村還是進入城鎮,任何人都無權剝奪。
溫家寶是在系統總結了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農業農村發展取得的巨大成就,闡述在推進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繼續做好“三農”工作需要把握好的若干重大問題時說出這番話的。
溫家寶說,30年來數億農民進城,既改變了億萬農民的命運,更為經濟發展注入了強大動力。要使進城農民工真正成為城鎮居民,絕不是改變一下戶籍那么簡單。我國人口規模巨大,只靠幾個城市圈和少數經濟發達地區不可能完成人口的城鎮化。要合理引導人口流向,既要采取措施讓具備條件的農民工在就業所在地逐步安家落戶,又要引導產業向內地、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轉移,讓更多農民就地就近轉移就業。
溫家寶強調,推進集體土地征收制度改革,關鍵在于保障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分配好土地非農化和城鎮化產生的增值收益。應該看到,我國經濟發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犧牲農民土地財產權利降低工業化城鎮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條件大幅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