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醫改模式調整
時間:2011-12-26 13:50:39
來源:財新網
此次調整,在基本藥物目錄的1154個品規之外,推出“增配”目錄,總數多達5488個品規。一位醫藥企業負責人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這意味著安徽模式“執行不下去了”
安徽模式的調整并不意外。
此輪調整前,財新《新世紀》記者在安徽數十個鄉鎮調查時已發現:實行基本藥物制度后,病人的醫療總負擔并未真正下降;醫療機構“吃大鍋飯”、推諉病人的現象未能避免;原本在鄉村一級甚少出現的藥品回扣,以隱蔽的形式出現;政府財政投入能否持續,則始終困擾著基層官員——這些或許正是安徽模式調整的原因。
調整措施的第一項,即要求基層政府改變醫療衛生機構運行補償機制,將基本支出納入預算管理,收入上繳財政,規定用途使用。安徽省發改委主任、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沈衛國,在2011年8月8日全省鞏固完善基層醫改工作會議上稱,這是為“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正常運轉”。
各項調整中,落差最大的是基本藥品目錄的增補。該措施亦有為基層醫療機構擴大現金流的功效。
所謂基本藥物,是世界衛生組織于1977年提出的概念,指的是能夠滿足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劑型適宜、保證供應、基層能夠配備、國民能夠公平獲得的藥品。其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價廉,初衷是追求社會公平,保障人人享有。
2009年8月18日,中國正式公布《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暫行)》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標志著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正式實施。
2009年8月公布的第一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版)”,遴選出了307種基本藥物。但這份目錄發布不久,就因各地反映“不夠用”而擴容。隨后各省出臺的省級“增補”基本藥物目錄中,每省平均增補188個品種。安徽則增補了277個品種,共計584種基本藥物,首次招標后共有1154個品規。
此次安徽的調整,在1154個基本藥物品規外又推出了“增配”基藥目錄,總數多達5488個品規,幾乎涵蓋安徽省醫保目錄、新農合目錄中所有藥品。
“61號文”規定,各地中心衛生院可以“合理擴大用藥范圍”,即“在保證基本藥物使用比例不少于采購金額70%的前提下,允許其在基本藥物和省補充藥品外,從新農合藥品目錄和醫保目錄中,適當增加配備部分臨床藥品。增配藥品的采購金額不超過每月總采購金額的15%”。
按照國務院基本藥物制度改革有關文件,基本藥物目錄上的藥品要通過“雙信封”制度招標定價。這也是安徽模式中最具爭議、最具特色的標志之一,2010年底寫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建立和規范基本藥物采購招投標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升為國家政策。
但令人意外的是,此次“增配”目錄上的藥品,僅按改革前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省級中標價采購即可。
安徽省衛生廳政策法規處處長謝瑞謹對財新《新世紀》記者稱,因安徽今年沒有招標計劃,目前調整方案僅為過渡政策。
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醫藥企業負責人評論說:“調整后,基本藥物的原則不用遵守,‘雙信封’招標也被摒棄,這意味著安徽模式執行不下去了。”在他看來,盡管目錄內藥品須低價銷售,但基層醫療機構可以通過銷售目錄外藥品價格贏利,繼續“以藥養醫”模式。
另一項引人注目的調整,是要求拉開醫務人員收入差距,“加大獎勵性績效工資比重,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對出現的過度醫療、推諉病人、亂收費等違規行為,按有關規定扣減績效工資和院長獎勵”。 安徽省發改委主任、省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沈衛國的公開解釋稱,此舉是“為調動院長和醫務人員的積極性”。
其實,早在這份文件下發之前,已有部分地區作出類似調整,令醫生的工資直接和業務量掛鉤。安徽省某鄉鎮衛生院一位外科醫生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幾個月前,衛生局給衛生院下達了2011年完成20萬元利潤的考核目標。
但是,數量考核有催生“大處方”之嫌,這正是安徽模式所要努力避免的。在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顧昕看來,這些調整很可能會使基層重新退回安徽模式實行之前的狀況,“實際上就是在一點點蠶食安徽模式 。”
不過,肥西縣衛生局副局長趙躍斌認為,此次調整是積極之舉:“衡量一項改革是否成功,就要看能否及時發現問題,以及是否能有勇氣進行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