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實施中存在很大不公平,政策的實施和實際達到的效果要打很大折扣;住房保障范圍應該擴大到中低收入群體,而不應該限制戶籍
按照戶籍人口劃分的保障房范圍是否公平?社科院學者姜雪梅認為,各城市保障房已形成對戶籍人口的“過度保障”,現行政策并不公平。
2011年12月9日,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召開“《住房綠皮書》發布會暨2011~2012年住房形勢與政策研討會”上,社科院財貿所學者姜雪梅 指出,目前保障房確實存在定位問題,經適房、限價房、廉租房都針對本城市戶籍人口,2011年中央提出建設1000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任務,各個城市都 降低了保障房門檻;此外,400萬套棚戶區改造對象也不一定是中低收入人群;這導致對戶籍人口形成了“過度保障”的局面。
與此同時,非本地戶籍的人無法進入到住房保障中,使他們長期在城市打“游擊戰”,這是住房保障實施中存在的很大不公平,住房保障政策的實施和實際達到的效果要打很大的折扣,也不利于提高城市化質量、推動城市化進程。
她認為,從各方面來考慮,住房保障范圍應該擴大到中低收入群體,而不應該限制戶籍。
此外,姜雪梅認為,目前保障房“先建設后規劃”,在沒有設計好制度之前,已經開始大量建設,出現了短期計劃和長期規劃的銜接問題;也出現了“質量問題”、“資金缺口”、“公租房檔次和租金過高”等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