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自行發債漸行漸近
時間:2011-12-10 10:13:44
來源:中國經濟網
11月底,深圳市成功招標發行22億元政府債券,三年期和五年期中標利率分別為3.03%和3.25%。至此,經國務院批準的上海、浙江、廣東和深圳四地地方政府試點自行發債已全部完成。中標結果顯示,三地發行利率均顯著低于同期國債利率,認購倍數的火爆程度也遠超國債。
“銀邊債券”的受歡迎程度,似乎已經超過“金邊債券”了。地方債發行的火爆,意味著地方政府有了更多的資金來尋求區域經濟發展和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務。試點成功之后,大家目前最關心地方政府自行發債會不會全面放開?什么時候能全面放開?
“允許地方政府發債是必要的。現行制度體系不允許地方自主發債,多年來這確實有效加強了中央宏觀調控能力,但也帶來了一些負面的影響:地方政府過分依賴中央的轉移支付,花起錢來不太考慮自己的償債能力,缺乏足夠的自律。”中國社科院財貿所所長高培勇告訴記者,目前已經到了賦予地方政府一定收支權力的時候,可以考慮從加強中央政府宏觀調控能力逐步分權到地方。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認為,應當探索建立專門的債務預算。目前地方發債的還本、還息和資金使用都分散在公共財政的各個方面中,沒有形成一個完整體系,也分不清哪些資金來源于債務。近年來中央財政對債務的依存度有所增加,且財政支出規模的剛性增長和財政制度的變革未來還將持續對地方發債造成壓力。他認為,過去財政收入的高增長主要來源于稅收增長,特別是進口環節稅收和所得稅比重近年來不斷上升。“若財政收入未來仍能保持高增速,則地方要求發債的壓力也會減輕,但接下來財力高增長的可持續性還需研究。”
和發行權相比,地方政府更看重資金支配權。有專家稱,自由支配權是地方政府發債最為看重的一點。現在地方政府支出多依賴中央,收入靠轉移支付,越來越多的支出由中央指定了用途和方向。自行發債籌集收入是一個方面,另一方面借債收入的使用上,地方政府希望有一定的支配權。
地方政府發債或許成為趨勢,但要解決一個矛盾:資金支配權的增加和財政不透明帶來的風險之間的矛盾。
高培勇認為,新預算法的修訂是個完善地方政府發債制度的好契機。據悉,《預算法》修訂工作正在緊鑼密鼓地推進。老《預算法》對借款人的財政紀律、法律保護、投資者利益的保護、預算透明度的提高、人大的作用、違約后的責任分擔沒有明確。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修正案(草案)》,并強調修改的基本原則之一是強化政府債務管理,防范財政風險。
在風險控制方面,高培勇建議地方政府發債行為要經過中央政府審批,以便對全國政府的舉債規模有通盤考慮。“就像一個家庭可能有許多個孩子分別去借債,但是家長要對家庭總負債有個全面控制。”此次地方自行發債試點,對試點省市發債規模定額管理,額度由國務院批準。財政部代辦還本付息,即中央財政還本付息,地方將本息及時繳入中央國庫。在借款資金的使用上,財政部要求地方上報債務使用情況,以免債務資金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