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 吳亭)PM2.5真的有可能納入空氣質量標準了。5日24時,環境保護部對外公布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和《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報技術規定》(三次征求意見稿)結束意見征集,公眾普遍贊成將PM2.5作為一般評價項目納入標準。
11月16日環境保護部對外公布以上這兩份征求意見稿,立刻引起社會極大反響,其最重要的一個突破就是環保部擬將PM2.5這一更細小粒徑的可吸入顆粒物納入空氣質量常規監測。
環保部昨天表示,公開征求意見以來,得到了廣大公眾、專家等社會各界和各類媒體的熱烈響應,提出了大量建設性意見和建議。截至本次征求意見工作結束的時間5日24時,通過郵件、傳真、信件等方式反饋各類意見1500余條。公眾普遍贊成《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將PM2.5作為一般評價項目納入標準,建議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分步實施,部分污染重、有條件的地區應在2016年1月1日前提前實施。
意見征集也顯示,公眾建議調整標準分區和分級、部分污染物限值等標準文本內容,同時,建議標準實施后加強監測,及時公布數據,使公眾及時了解空氣質量狀況。
環保部表示,下一步將吸取和采納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完善標準草案,爭取盡快正式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