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25日表示,從總體上看,我國住房保障工作還處于探索階段,存在不少矛盾和問題,既有住房保障制度不夠健全、政策不夠完善的問題,也有管理不到位和實施過程中操作不規范的問題,需要及時總結經驗,完善制度,加強管理。
在此間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受國務院委托,姜偉新報告了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工作情況。
據姜偉新介紹,問題主要體現在六個方面:
——地方保障性住房規劃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設施的建設相對滯后。少數地方保障性住房項目選在離城市中心較遠的地方,配套設施沒能同步建設,建成后遲遲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內部空間結構不合理,影響了使用功能。
——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有待提高。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設計、施工、監理、驗收質量把關不嚴,個別工程還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質量安全隱患。
——分配和運營管理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家庭和個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資產等情況基礎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難度。一些地方出現了騙租、騙購的情況。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然不退出保障性住房,群眾意見很大。
——建設資金籌措和征地拆遷壓力比較大。今年建設任務比去年有較大增加,一些地方資金籌措存在一定困難,中西部地區資金壓力更大一些;有些地方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未能及時完成征地拆遷,拉長了建設周期。
——頂層設計不夠。我國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總體上帶有探索性質,包括政策、機制、保障范圍、保障方式等,還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同時,也有前后政策如何更好銜接的問題。
——法規建設滯后。現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規范性文件形式發布的,雖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約束。工作中,還存在著政策邊界不夠清晰、利益調節和退出機制不夠完善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