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胸驗肺”暴露了什么 2009年07月30日 來源:人民日報 專家確診農民工張海超患有“塵肺病” “開胸驗肺”看似荒唐,卻充分暴露了我國職業病防治體制之弊,而讓農民工感到寒心的,不僅是制度的缺欠,還有人心的冷漠 最近,河南新密市農民工張海超在鄭州打工回鄉后,出現咳嗽、胸悶等癥狀,北京多家醫院診斷為塵肺,而具有職業病鑒定資質的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卻診斷為“肺結核”。為了證明自己的病情,他不惜到醫院“開胸驗肺”。 一個農民工以如此極端的方式與命運抗爭,與其說是個人的無奈,不如說是社會的悲哀。“開胸驗肺”看似荒唐,卻充分暴露了我國職業病防治體制之弊。 按照我國《職業病防治法》,勞動者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然而,一個職業病受害者,若想拿到一紙診斷,往往難于上青天。根據法律規定,申請職業病鑒定者,必須出具由用人單位提供的職業史、工作場所、健康檔案等。但是,讓一個污染企業出于良心,自證其罪,為打工者提供有關材料,是不大可能的。而對于拒絕提供證明的不良企業,法律也沒有任何懲罰,從而給不法企業以可乘之機。正是由于這堵制度的“高墻”,無數維權者被擋在門外。 然而,讓農民工感到寒心的,不僅是制度的缺欠,還有人心的冷漠。職業病防治所是職業病鑒定的法定機構,理應成為維護職工健康權益的“娘家人”。然而,在“開胸驗肺”事件中,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的表現卻是冷若冰霜。由于證明材料不全,張海超始終被拒之門外。在有關政府部門的協調下,才獲得職業病鑒定資格。其實,根據衛生部的規定,在企業拒絕提供相關材料的情況下,職工在打工企業的胸牌、出入證、工資條、工友證明等,都可以作為職業史證明。而這個至關重要的“維權利器”,不知為何竟然被束之高閣,任憑農民工“手無寸鐵”地戰斗。同時,當農民工無法靠自身力量和企業抗爭時,政府部門也無人出面和企業交涉,而是袖手旁觀。 更奇怪的是,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的鑒定結論是“無塵肺0+期(醫學觀察)合并肺結核”。這個貌似客觀的專業術語,令人如墮云霧。從字面上看,似是而非,若有若無,如同天書。該所負責人的解釋是,該診斷并沒有排除塵肺,屬于醫學觀察期。醫學觀察時間為每年一次,連續觀察5年。從人性的角度出發,不管這樣的診斷多么符合“科學標準”,都是冷酷而絕情的,因而也是荒唐的。 我國是全球職業病高發國家。近年來,塵肺病、職業中毒等職業病發病率居高不下,群發性職業病事件時有發生,職業病防治工作基礎薄弱。隨著城鎮化、工業化發展進程,新的職業危害風險以及職業病不斷出現。最近出臺的《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提出,要將職業病防治列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但是,政策能否落實到位,還需要各級政府用行動來回答。 日前,在相關部門的直接干預下,張海超的塵肺病終于被鑒定證實。張海超是勇敢而可敬的。他以近乎殘酷的自戕行為,刺穿了體制的積弊,也刺痛了社會的良知。在熱血面前,制度不會永遠冰冷。倘若開胸之舉能夠催生體制變革,讓“人人享有職業健康”納入法治軌道,那將是中國職業病防治之大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