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荔城區政府強拆民房 稱“拆錯對象”
時間:2011-10-03 17:10:53
來源: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9月30日電 (記者 王欲然)近日,本網《人民熱線》欄目收到一封福建省莆田市市民翁某的來信,他在信中反映,在未得到妥善安置和簽訂補償
協議的情況下,福建莆田市政府相關部門以及建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規強行拆除其兩處住房,破壞其財物。此外,信中還反映了該房地產公司存在擅自擴大用地
范圍、偽造舊房拆遷面積,騙取國家土地出讓金等問題。
記者從來信中了解到,2010年1月30日,在沒有任何部門與翁某進行事先說
明,且沒有履行相應法律程序的情況下,莆田護城河三期舊城改造拆遷承包人林某帶領多名社會人員,將翁某位于荔城區鎮海東梅街二處房屋的所有門窗拆除,并將
其中一處房屋的屋頂掀翻,導致家中物品丟失。事情發生后,承包人以“拆錯對象”為由,予以推脫。隨后翁某向派出所報案尋求幫助,派出所不僅不予立案,反而
和有關部門一同偏袒林某,導致事件未能得到解決。
據翁某介紹,莆田市護城河三期開發項目位于莆田市荔城區鎮海街道鎮海居委會
(2002年莆田市行政調整前歸莆田市城廂區管轄),項目原建設單位為國有企業莆田市城廂區房地產開發公司。2001年9月30日,莆田市人民政府作出莆
政[2011]土93號《批復》,同意收回該項目國有土地9.2666公頃,并劃撥給城廂區房地產開發公司作為改造項目用地(即護城河三期項目),項目需
拆遷舊房面積7萬平方米,拆遷戶數410戶,新建住宅樓11萬平方米,容積率約為1.2。當時城廂區房地產公司雖辦理了拆遷手續,但因廣大拆遷戶不同意拆
遷,且城廂區房地產公司沒有資金,項目就沒有動遷。時隔六年之后,護城河三期項目的開發商就變成私人開發商莆田市建德房地產開發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