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城市公共安全體系的思考與建議
時間:2011-09-15 13:26:28
市政協委員、上海蘭生(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柴俊勇反映,“11.15”本市發生的特別重大火災責任事故,給安全生產、消防工作敲響了警鐘,給構建城市公共安全體系提出十分緊迫的命題。公共安全是由政府及社會提供的預防和控制各種重大事件、事故和災害的發生或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減少社會危害和經濟損失的基本保障。
城市公共安全是政府必須履行的重要職責,是社會進步和文明的標志。城市公共安全建設是社會公益事業,既關系到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也關系到城市本身乃至國家的穩定與發展。加強城市公共安全體系建設,預防和控制城市災害和事故是社會和諧、安寧、穩定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關系到人民群眾最現實、最直接和最關心的切身利益。
構建城市公共安全必須從城市的現狀與需求出發,眼前與長遠結合,堅持以人為本理念,整合城市安全資源,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在災害預警、事故預防和應急反應等公共建設要素上,尋求實現有效預防,及時預警和智能化決策的途徑,建立起城市公共安全綜合保障,資源共享,迅速互動,處置有序、有力、有效的應急體系。具體建議如下:
一、設立城市公共安全權威的指揮機構。公共安全管理是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政府是應對各種公共安全事件的主要領導者和組織者,是保障公共安全最重要的力量。建議,將現有上海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調整為上海城市公共安全委員會,繼續由市長擔任主任,相關副市長為副主任。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廳,主任由市政府秘書長兼任。同時,加強總值班室建設,每天有一位市政府副秘書長擔當值班長,履行值守應急、信息綜合、協調組織的職能,確保全市大事不出,小事及時解決。
二、理順城市公共安全高效的運行機制。城市公共安全是復雜、艱巨的系統工程,涉及政府較多應急管理部門。一旦發生事件時,必須由市政府自上而下的統一協調。因此,縱向協調組織能力是很強的,但在城市日常的運行中,職能部門之間的橫向協調能力相對較弱。由于“權責利”諸多因素,大多數情況下仍采用分部門,分災種的單一災情的防災救援體制和安全管理模式。現實各種安全事件大多具有群發性和鏈狀性的特點,各個部門往往各自為政不能形成合力,必須盡最大可能迅速反應,使資源和信息在最短時間內實現有效整合,共同行動、共同來解決危機,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贏得救災的黃金時間。同時,進一步加強城市公共安全專家隊伍的建設,有切實的措施保證專家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
三、切實提高城市公共安全的處置能力。要利用黨校和行政學院等渠道,加強對各級黨政領導干部的培訓,使每一位領導干部都牢記發展是第一要務,安全是第一責任,牢記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價值。居安思危,在安全風險評估基礎上,制定單項應急預案。特別重視抓小來防大,不能對沒有人員傷亡的事故就放松對薄弱環節和漏洞的整改;特別注重過程和細節,不停留在會上、紙上、口上,狠抓各項制度和措施的落實;特別夯實基層基礎,各類公共安全的檢查都要建立起安全記載和督察制度。現場的指揮處置能力尤為重要,現場總指揮要冷靜果斷,敢于擔當,科學施救。
四、著力增強城市公共安全的防范措施。長期以來,政府和民眾都抱有一種安全僥幸心理,對城市的快速發展而帶來高頻率的危機事件認識是有的,但不充足。對城市公共安全防范和控制是重視的,但不緊迫,缺乏對城市公共安全全方位系統性的思考。在城市災害管理上,重救輕防的觀念依然存在,城市公共安全的教育和宣傳尚未形成體系,從某種程度上說,政府、企業和民眾在應對重大突發性的危機事件時,仍然是亡羊補牢,事后補救,不能積極主動地去面對,缺乏主動科學的防范措施。
五、加強科學預防、增強危機的預警管理。對突發公共危機能否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是政府能否及早采取行動消除危機的關鍵,及時準確的信息傳遞關系到危機的對策的執行和實施的效果。對危機的風險源,危機的征兆進行不斷地檢測,判斷危機發生的速度、規模、損害程度以及發展的趨勢,及時向政府或單位、公眾發出警報,提醒相關組織或單位對危機采取相應的應急行動。所以,危機預警系統的建立,對政府危機管理具有關鍵性的作用。
六、開展全民城市公共安全的宣傳教育。當與人民群眾關系密切的公共事件突發時,公眾必然會對此產生緊張情緒,如果這種情緒得不到應有的疏導和減壓,就會逐步轉為恐懼。因此,每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為城市公共安全宣傳周,倡導“讓每個人明白在遇到緊急狀態應該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