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幸福城市是城市化道路中的中國智慧
時間:2011-09-06 10:03:31
來源:中國網 作者:夏書章
小康社會、和諧社會與幸福城市之間,存在著必然聯系。設想一個普通人,身處于貧困、困苦、險象環生、矛盾重重、格格不入、根本無法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之中,能夠有幸福感嗎?
和諧與幸福是互相體現和折射的。幸福是和諧的趨向,和諧是幸福的因素。不僅如此,我們完全可以把構建和諧社會視為建設幸福城市的前提和基礎。二者一脈相承,有如水乳交融、天衣無縫。就總體而論,都是在不斷提高社會發展水平,即物質文明水平和精神文明水平。
這里,在積極提高發展水平之際,有一個期待相應地努力提高治理水平和反映政治文明水平的問題。
城市化是全球人類社會發展史中的共同趨勢。由于各國的具體國情不同,城市化的道路不宜全盤照搬,照抄別人的經驗。在這個問題上,建設幸福城市表現了中國智慧。
首先是幸福城市的建設與治理在改革開放的條件下進行,并且是在條件比較成熟以后,才提上議事日程。建設小康社會、和諧社會、幸福城市,循序漸進。
其次是幸福城市的建設與治理的方針、方案、方式、方法等,既保持獨立自主和自身的特色,又參考借鑒外地和外國的經驗,有選擇地同國際接軌。
最重要的,莫如建設幸福城市,就是要讓人民生活更美好。在城市治理過程中的任何倒行逆施、損害公益的跡象,都必須群起鳴鼓而攻之。
宜居更是建設幸福城市的物質基礎和環境(包括自然和社會環境)因素。幸福與和諧、宜居的關系密不可分。
幸福城市仍必須在不斷積極創新中邁步向前,才能保住幸福感不致減弱,并且會有所加強和隨創新幅度而提升。開展創新的關鍵,在于擁有較多和較好的創新型人才。幸福城市的有利條件雖然是能夠吸引和留住人才,但是,更重要的是要十分注意充分調動和發揮人才的積極性,使“英雄有用武之地”。
治理就是服務,這里是著重專指政府而言。因為政府在治理中居主導地位,若非服務型政府,則建設幸福城市必將徒托空言。最重要的一點,是服務型政府必須高度尊重和充分發揚廣大人民群眾的當家作主精神。人大、政協要活躍起來,使人民參政、議政的熱情持續高漲。不僅如此,還要經常通過各種媒體、網絡、調查研究和專題訪問等渠道反映民情、民意,以及注意弱勢群體的處境和存在問題。
幸福城市的建設與治理,既然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全市人民不斷增強向心力和凝聚力,達到精誠團結,才能辦好正事、大事、難事、急事和移風易俗,使正氣上升、充盈,邪氣下降、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