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是各地方政府上報“房地產調控工作落實情況”自查結果的最后期限,作為房地產調控部際聯席會議的牽頭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稱住建部)已經開始匯總并評估各地方政府,尤其是來自二三線城市的自查匯報與總結。
7月底,住建部向地方政府下發自查工作主要對照的5項標準,而這5項標準將成為二三線城市是否應出臺限購措施的主要參照系。目前,超過2/3的地方政府已經將對照自查的總結報告上報至住建部,這之中亦包含了即將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若干。
在此之前,浙江臺州出臺限購令,從而成為首個執行限購令的三線城市。而針對那些在8月31日尚未上報相關自查結果的城市進行督促的同時,住建部已經開始籌劃,對于個別應出而未出限購令城市的地方行政負責人,進行“約談”。
2/3城市自查上報
“根據我了解的情況,地方政府這一次表現得還是比較積極的。到8月31日的時候,大部分城市都上報了對照‘5項標準’自查的結果,至少有2/3。”9月1日上午,一位接近住建部的權威人士稱。
7月底,住建部向各地方政府下發通知,要求按照5項標準對各自落實房地產調控措施的情況進行自查。這5項標準包括:一是,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70個大中城市房價指數,處于房價漲幅前列的城市;二是,將省內所有城市今年6月份的住宅價格與去年底的住宅價格做一個比較,漲幅較高的二三線城市;三是,今年上半年成交量同比增幅較高的城市;四是,外地人購房比例較高的城市;五是,群眾對當地房價反應強烈、認為調控政策執行不力或不到位的城市。
浙江省住建廳的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五項標準事實上將成為地方政府是否出臺限購措施的衡量標準。山東省住建廳一位官員則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證實,按照住建部的要求8月31日是上報的最后截止日期。
9月1日,住建部一位官員在向記者談及此事時表示,相關匯總工作正在進行當中,住建部將對地方上報的自查情況予以評估,并根據地方政府的自查結果、處置方法給出意見。但對于所謂的“處置方法”是否就是“二三線城市限購”,他未予正面評論,而只是強調目前進行的所有工作,都是落實國務院關于房地產相關調控部署的工作。
前述接近住建部的權威人士稱,至8月31日,仍有少部分地方政府未向住建部上報相關自查匯報。“通常情況下,都會有個別省份因為工作量、工作進度的原因,會推遲上報相關材料一段時間,住建部正在催促,按照慣例,過一段會有分類處置的辦法。”他說。
所謂“分類處置”,即是對“遲報”原因的分類,如技術原因、工作量原因導致的“遲報”和“主觀故意”的“遲報”。不過,對于目前哪些地方政府未上報相關自查匯報材料,住建部官員表示不便透露。
對比評估
記者了解到,對于此次地方自查效果材料的評估,住建部保持著“相當謹慎”的態度,一位內部人士表示,這種謹慎主要是來自于國務院對于目前房地產調控工作的空前重視以及由其轉化而來的社會輿論壓力。
2011年6月底,國務院常務辦公會,提出“房價上漲過快的二三線城市,也應采取限購措施”。隨即,與國務院要求幾乎同步,住建部開始著手起草新一輪的限購城市名單,并與地方政府展開積極溝通,至8月中旬,住建部已陸續和20余個城市達成“新限購”協議——8月底,浙江臺州發布限購政策,遂成為首個限購的三線城市。
浙江省住建廳的一位官員向記者表示,在溝通過程中,住建部的態度和立場十分強硬,“沒有什么可商量的余地”。
中國房地產協會一位人士告訴記者,與外界理解的情況不盡相同,本次自查的效果評估工作并非只有“限購與否”一部分,而是也包括對地方既有的、已經出臺的調控政策效果的評估,“將兩部分內容綜合起來判斷”。
記者了解到,對于已出臺限購城市中,部分城市對主要商品房供應區域不限購,而只將限購政策鎖定在非主要供應區域的做法,住建部在此輪評估的過程中持保留態度,部分住建部官員認為,這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限購政策的效果。
“根據目前已上報對比5條標準的自查情況,住建部會和自己信息直報系統顯示的相關情況做一比對,對于自己認為不屬于5條標準應執行限購政策、但住建部信息直報系統顯示符合限購標準的城市,住建部將給出自己的意見和要求,該限購的一定要限購。”前述權威人士稱。
籌劃約談
前述住建部官員向記者表示,從2010年開始,住建部陸續獲得了在保障性住房、房地產調控落實等領域,對執行不力的地方政府主要行政負責人進行“約談” 的權力。同時,住建部還可以會同監察部,對保障性住房、房地產調控政策落實不力,經過督促整改而仍不見成效的地方政府主要行政負責人進行行政處分、處罰。
2010年,在一次內部非正式的溝通會上,住建部副部長齊驥就曾向在座的地方住建系統官員、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人就“上一輪”限購措施傳話,對應限購而不限購的城市,將實施“不限購、就約談”。此后,40多個二線城市、省會和部分非省會經濟熱點城市陸續出臺限購措施。
“這次也不會有什么例外。”中國房地產學會會長陳國強向記者表示。而前述接近住建部的權威人士對記者稱,對于本次在自查匯報中被住建部認為應出臺而未出臺“限購”政策的三線城市,有可能將采用“兩步走”的方式。
“住建部有自己的房地產信息直報系統,和地方上報匯總的自查情況可以有對比,如有不符的,或者是住建部認為應出臺而未出臺限購措施的城市,住建部第一步會與地方政府進行溝通,要求地方政府盡快落實國務院的調控政策,出臺限購措施;如果反復溝通仍無結果,住建部將會進行約談,目前,應該已經有這方面的準備工作。”他說。
記者了解到,在上一輪督促二線城市出臺限購政策的過程中,已經有部分地方政府被住建部通過不同的方式予以約談,并在被約談后迅速出臺了限購政策,但出于各方面考慮,住建部并未對外公布。
“我還是想解釋一下,住建部不會公開發布一個名單來要求地方政府限購,還是通過一對一的溝通方式,對比自己掌握的情況,對地方限購與否提出要求,最終出臺限購措施的權力仍在地方政府,未來一段時間,你會陸續看到有地方政府公布自己的新限購令。”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一位專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