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拆除晉翼會館“臨時罩棚”。 本報記者 潘之望 攝
去年5月的晉翼會館并無罩棚。 曾一智 供圖
趙本山的劉老根會館被實名舉報“涉嫌破壞文物”。文保人士曾一智稱,劉老根會館占用的四合院中,有不可移動文物“晉翼會館”,被改造成最低消費18萬元的私人會所,且懷疑在裝修中被改變原貌,屋頂“冒”出罩棚,院內挖游泳池等。昨天,本山傳媒集團在其官網發布聲明稱已提前動工拆除罩棚。但文保人士認為在官方調查沒有結果之前,此舉涉嫌毀滅證據。
工人證實晉翼會館結構有變
■調查
法律規定,使用不可移動文物,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負責保護建筑物及其附屬文物的安全,不得損毀、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動文物。舉報人曾一智稱,根據目前的情況看,“不得”的內容已經成為了現實。
劉老根會館位于劉老根大舞臺北側,從高處可以看到,在晉翼會館第一進院內,有三個尖頂罩棚屋頂的建筑,高度明顯高于原有平房。該建筑為黑色屋頂,黃色木質窗框,無論是色彩還是建筑風格都與周圍平房的灰色磚瓦屋頂有明顯區別。曾一智表示,這三個罩棚是此前文物本體沒有的。
前天下午,記者試圖進院探訪,守門男子稱,要想進院需先到會館前臺預約訂位,然后由服務員帶領進入。記者到前臺咨詢18萬元消費事宜,工作人員稱這一項目暫不對外開放,但并未透露不開放的原因。她稱,想要進入會館,必須滿足人均1600元的最低消費,消費內容包括吃飯、觀看劉老根大舞臺的表演,最多可容納16人,對于在游泳池上就餐一事,她表示并不清楚。
劉老根會館內的一名施工工人確認晉翼會館內裝修改造一事。他說,晉翼會館位于劉老根會館四合院群落的西南角,館內掛有“晉翼會館”的銅牌,他曾經看到過,整個會館內部都經過了重新裝修。游泳池挖在室內的南側,長約10米,總面積約六七十平米,深約1.5米,“我們在那干活的時候經常路過,搞得可漂亮了,還修了個亭子。我最后一次看到的時候,池子已經完工了,也涂上了水泥,正在用鼓風機吹干。”工人說,大約20天以前,游泳池交工,晉翼會館西側和南側的兩個門都被堵上,外人進不去,只有搞內部裝修的工人可以進出。因為裝修需要,一堵山墻也被打掉,“打掉這堵墻以后整個屋子看起來更長了,其實本來就夠漂亮的了,打掉以后真的很可惜。”
■回應
集團發聲明稱開拆臨時罩棚
昨天,本山傳媒官網發布聲明:為了劉老根會館8月16日開業儀式的需要,公司在北京小江胡同30號院內搭建臨時罩棚供開業接待使用,原計劃保留兩周左右。但最近有相關人士對此罩棚提出了異議,認為對風貌有影響。我公司對此高度重視,決定提前將罩棚拆除,現施工人員已開始動工。
昨天中午,三個尖頂罩棚屋頂原本平整的屋角已被翻起,堆滿了磚塊,橫梁處放置了幾個鐵桶。幾名工人手持長桿,在屋頂來回走動。到了下午,十幾個工人出現在加蓋的罩棚屋頂上,幾道屋脊被逐一拆去。
本山傳媒集團外宣呂先生昨天在接受采訪時稱,拆除是從前天開始的,這兩天一直在進行。至于拆除原因,呂先生表示,16日開業后原本是想將罩棚保留到30日,但因媒體曝光了曾一智對于晉翼會館的舉報,稱罩棚對建筑風貌有一些破壞,因此決定提前予以拆除,集團對于拆除的時間表有一個安排,但是他對施工方面的情況并不了解,不知拆除何時能夠完成,“聲明上都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施工情況還得根據難度或者一些其他的情況,具體情況還得具體操作,實在是沒法再進行了解。”
此次拆除是針對罩棚,還是連晉翼會館內部的游泳池和其他改造一起恢復原貌,呂先生先是表示,工作人員都很忙,拆除工作正在緊張進行,沒有時間接待記者,后又表示自己對施工方面的情況都不了解,只能先跟集團其他部門了解后再予以答復。截至發稿,本山傳媒集團未對上述問題做出后續回應。
■疑問
劉老根會館被指損壞文物一事,截至昨天,有關部門沒有實質性回應。曾承諾介入調查的北京市文物局昨天表示,根據屬地管理,事件歸東城區文委負責,所以未就記者任何問題進行回應。記者向東城區文委發出采訪提綱,但截至昨天發稿時無任何回應。
疑問1
此時拆除涉嫌毀滅證據?
根據《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文物保護工程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全面地保存、延續文物的真實歷史信息和價值;按照國際、國內公認的準則,保護文物本體及與之相關的歷史、人文和自然環境。 但挖游泳池、挖墻、新建屋頂被東城區文委稱為“內部裝飾”。
這一行為是否按照文保規定經過審批?前天,記者向東城區文委進行采訪,但至昨天發稿時仍未獲回復。
此外,本山傳媒稱罩棚是臨時建筑,供開業接待使用,計劃保留兩周左右。對此,曾一智質疑:如果搭建罩棚,為何要把原建筑拆除?根據舉報人此前的照片,原建筑的磚墻位置是通透的木結構。這又作何解釋?
對于本山集團開拆罩棚, 曾一智認為,市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已經認可舉報是實事求是的,下一步則要看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的依法行政。此案還在調查處理期間,作為被舉報人的本山傳媒集團此時將“罩棚”拆除,涉嫌毀滅證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尚未依據調查結果和相關法規責令其整改,被舉報人有權擅自拆除嗎?
疑問2
晉翼會館產權歸屬誰?
根據文物保護法,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不得轉讓、抵押。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辟為參觀游覽場所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轉讓、抵押或者改變用途的,應當根據其級別報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備案;由當地政府出資幫助修繕的,應報文物行政部門批準。但記者多方采訪發現,晉翼會館的所有權尚不明晰。
劉老根會館的招商單位,北京天街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田耘稱,劉老根會館的確是從天街置業手中承租晉翼會館的,公司擁有會館出租權,但他并不承認公司對晉翼會館擁有產權,表示“產權關系和出租權之間沒有絕對關系,不是說非要有它的產權才能出租。產權不是一句兩句能說得清的,我沒法直接來回答這個問題。”
田耘說,天街置業既然招商,肯定對劉老根會館有一個管理權,但要依據合同條款,明確了雙方行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你租房子肯定得保護房子。”當記者問到劉老根會館對晉翼會館的改建是否進行報批、向誰報批,田耘并未正面回答,“這個跟我不一定有合同關系,要看合同條款的具體約定。”
對在晉翼會館內建游泳池、加蓋罩棚等行為,田耘表示這些問題已超出了他的權限,以本山傳媒聲明為準。
此前,記者向前門大街管委會咨詢會館產權歸屬,一劉姓工作人員稱,管委會葛主任和其他所有工作人員都對此事不了解,要求留下采訪提綱,了解后給予答復。昨天記者再次致電管委會仍未獲得回復。
疑問3
誰來保護舉報人的安全?
曾一智早在8月初就進行了舉報。她稱,區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如果依法行政,本可以在其開業前及時制止。遺憾的是,不僅沒有依法叫停這一工程,反而將舉報人信息透露給被舉報人。
曾一智在博客中稱,她已在8月9日向東城區文委打電話聲明:
一、必須保障我的人身安全,如果出了意外東城區文委要承擔法律責任。
二、必須告訴我,是誰把我出賣給被舉報人的?
晉翼會館
簡介
晉翼會館,位于北京小江胡同30號。始建于1733年,由山西翼城人士出資建造。2004年,晉翼會館被列入原崇文區文物普查登記項目單位,并對社會公布。
本版采寫
本報記者 聶寬冕 張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