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中國急劇變革時代,思想界的活躍程度可與“五四運動”比肩,只是兩個時期在媒體上的表現有所不同。思想界關注的熱點之一是中國社會轉型中農村和農民的變化軌跡。這個變化在大的社會轉型洪流中看起來是小小的支流,實則與中國社會轉型成功的命脈息息相關。在轉型過程中,社會各界若能認清農民問題的性質,特別是決策層對農民轉變的路徑有正確把握,將有利于中國順利完成轉型任務。但從一些渠道披露的文獻看,我國社會各界對這一重大問題的認識遠未取得基本共識。這種情形不僅是一個遺憾,更是一個危險。
一、認識農民問題要邏輯一致,不要自言自語
知識界需要把農民問題當做一個科學問題來對待,而不是把農民問題的討論當做學者本人價值觀宣泄的機會。常常可以看到,有學者對農民問題的討論縱橫鋪陳,旁征博引,淚濕紙筆,但下筆千言,離題萬里,鳥朦朧、月朦朧,最終還是以自己的理想世界替代農民的現實選擇。這不是科學態度。
科學地討論社會問題的前提,要緊的是兩條。一是要概念一致,否則無法對話;二是要價值中立,否則就難免把論者自己當成了“教父”。
在人文學科領域,我們遇到的一個很大麻煩是學者們使用的概念系統常常不一致,以至論者自言自語,彼此間難以交流。筆者為避免這種情形,需要對本文使用的主要概念做一個說明。
1.傳統鄉村社會是指沒有積累、生產方式簡單、習俗對公共事務有絕對支配力的社會。這種社會自然以農業經濟為主。居民大體按血緣關系聚居并形成村落。支配公共關系的力量主要是宗法、宗教代表人物。居民對于由習俗和教義構成的公共準則,似乎是“一致同意”,好像產生了最優公共品供給,其實不然。習俗和教義壓制了農業居民的自由,居民們沒有其他選擇的自由。
2.中國大部分鄉村社會已經不是傳統鄉村社會。判斷鄉村社會的標準不是文字符號,也不是政治術語或標簽。進一步看,中國相當一些鄉村社會已經變成了城市社會,只是缺乏城市社會的基礎設施。例如,對于珠三角地區,很多被稱為“農村”的地區,其實已經和農村不相干。對這樣的地區大談“鄉村治理”實在荒唐。另一方面,也不能說中國的鄉村社會已經完成了向現代鄉村社會的轉變。
3.從某種意義上說,“現代鄉村社會”并不存在。一些發達國家把低于一定人口密度的大范圍地區定義為鄉村,僅僅在人口分布的描述上有意義,在社會結構上沒有意義。現代農業的主體是專業農戶,他們在社會權利上與城市居民沒有區別,其身份僅僅有職業意義。他們住在城市外面,可叫做“城外市民”。
4.“鄉民”并不是一個內涵十分確定的學術概念,不同論者對這個詞語有不同的用法。本文所指鄉民,是傳統社會的農業居民。當今中國社會,嚴格意義上的“鄉民”也不是農民的主體,因為他們或多或少卷入了市場化過程。
5.“公民”的內涵也不是十分確定。擺脫了傳統鄉村社會、進入市場化社會的民族國家的居民,可稱作公民。本文主要在這個意義上論及公民。從廣泛的意義上說,公民是一個政治概念,指一個民主社會的合法居民。在這里強調擺脫傳統鄉村社會是有意義的。傳統鄉村社會是接近“原子態”的社會,居民沒有國家概念,而多有宗法概念或王(皇)權概念。中國北方居民的皇權概念比較強,而南方居民的宗法概念比較強;宗法概念似乎與關于“國家”的語境不大一致,但實際上卻與公民概念比較接近。
本文將依照以上的意思來使用相關術語。西歐鄉村歷史與中國有很多不同,考慮到本文的篇幅,對于由此引起的術語差異在這里不做討論,盡管這樣做有很多麻煩。
二、從哪里來,到哪里去
傳統鄉村社會解體、鄉民轉變為公民,具有必然性。這種必然性是由市場化過程引起的公共領域的擴大決定的。在傳統鄉村社會,生產方式基本沒有變化,相應地,其公共生活也比較簡單,通常按慣例習俗處理公共事務,所以很少有需要討論的新的公共事務。大家都是習俗的接受者,所以,“一致同意”事實上成了公共事務決策的通行原則,只是這種“一致同意”并不真正和諧美妙,因為居民通常以犧牲自由來服從習俗的繁文縟節。
傳統社會在族群聯盟的安全事務方面,實行的是“一個人(或一個集團)同意”原則,即獨裁社會的原則,或者說是軍事管理的原則。軍事的階位會演化成社會的等級,社會關系中的依附一如軍隊中的服從。中國的皇帝發明了頗受西方人推崇的文官制度,文官的產生甚至采用了考試錄用的方式,但這也不過是最高軍事領袖為鉗制下級軍官而設計的一種制衡制度而已。這種制度只在戰爭間隙發揮作用。一旦戰爭開始,一個農夫可能會成為戰爭機器的螺絲釘。
類似于中國的文官制度產生了對軍事領袖的分權,歐洲產生了宗教和自治城市對世俗軍事共同體的分權。教廷有時候也操起武器,以上帝的名義發動戰爭。宗教共同體給自己戴上神圣的光環,使得一部分易受精神傷害的人們對它有了更強的服從和依附。
中國的文官分權和歐洲的宗教分權決非沒有歷史意義,它們對各自傳統社會解體的速度和方式多少產生了影響。但是,中國和歐洲的傳統社會盡管有諸多不同,它們的共性卻是異常鮮明,那就是對身份的依附,對暴力的服從。依附軍事領袖的文人墨客發明了種種論證既定制度合理性話語體系,提出了種種維護軍事共同體的道德規范,蒙蔽著精神脆弱的人們。近代思想家把這叫做“以權為本”或“以神為本”,其實,說穿了,就是以軍事共同體的領袖為本。近代思想家還發明了另一套話語體系,說傳統社會沒有自由,沒有平等,沒有公正,沒有民主,應該顛覆這樣的社會。
傳統社會的合理性存在于歷史當中。人類結成大大小小的軍事共同體,并使這種共同體成為社會的主體形態,是生存競爭的需要。傳統農業社會由一個個“熟人社會”單元構成,根本就不需要民主,而需要在社區“一致同意”,在大共同體“一個人同意”。
合理性并非現代意義的和諧性。士兵、俘虜、奴隸等一切推動軍事機器運轉的低層民眾們并非自愿和軍事共同體的領袖們達成社會合作契約,這不像一些學者說的那樣,貴族給窮人提供保護,窮人以限制自身自由達成對貴族的依附。這里有服務的“交換”,但不是自由的交換,而是一種暴力的強制。
合理性是暫時的。終于有一天,傳統社會的合理性變成了荒謬,近代思想領袖們宣布舊時代是一種罪過。盡管這新思想并非真實,但卻鼓舞人心。軍事共同體的領袖們,那些皇帝、國王和將軍們,決不愿意承認他們是罪人;曾經有過的歷史合理性在他們腦子里成了道統、天則。于是,近代的戰爭就不再單單是軍事聯盟之間的戰爭,而包括了暴力的掌握者對人民的戰爭。
所謂鄉民轉變為公民,不過就是社會經濟基礎變化以后,人們在公共領域的行動規則發生適應性變化。這種變化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在民族國家形成的基礎上對各級政府的首長和立法代表遴選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票決制,二是在社會范圍里盡可能地將包括合理習慣在內的公共準則轉變為法律,形成對法律的“一致遵守”準則。只要法律不禁止,任何人可自由行動。
三、鄉民轉變為公民是“驚險一跳”
鄉民轉變為公民,是一整套制度的變化,也是人們利益關系大調整。這個過程可以充滿刀光劍影、血風腥雨,也可以風雨兼程、波瀾不驚。究竟鬧出什么結果來,固然與一個國家的歷史遺產有關系,但也不能簡單地說是由“上帝”決定的。例如,中國社會轉型的命運就操持在我們這幾代人手上,特別與當代核心政治家的決策與行動能力有關。
在這里,我們不用列舉轉型成功與失敗的種種案例。就中華民族來說(筆者強烈主張中華民族作為主體民族的客觀性),如果沒有一套成功的社會轉型戰略和策略,將意味著巨大的民族災難。長話短說,筆者最擔憂的是社會認同和民族認同出大問題。社會認同出了大問題,將意味著不同社會階層之間的敵意與仇視,民族認同出了大問題將意味著國家分裂。已經有的關于人權與主權關系的爭論過于書齋氣,反映了當下社會精英急功近利的思維方式。實際情形是,主權可以塑造,人權需要主權保護。如果我們沒有一個好的主權塑造戰略,異想天開地按300年前歐洲的主權塑造來要求中國,恐怕中國的富強是春夢一場,中國人的人權也將是鏡花水月。
如果讓中國實現那種波瀾不驚的轉變,我看就是要把握好轉變的節奏,不要急于求成,當然更不能不思進取。必須在下面幾個條件逐步發育的過程中,有節奏地促進中國社會全面轉型。
條件一:中產階級獲得充分發育,并在經濟上擁有獨立性,不依賴特殊的政治資源。眼下國家推動的社會收入分配政策有利于這個條件的形成。順便說,我以為中國百姓70%可以有自己的獨棟住房,為此要有一個思想解放的民生戰略和土地改革方案。
條件二:貧困人口的比重足夠的低,任何一屆政府能夠保障其基本的生存資源。有了這個條件,激進政治家會喪失土壤,不容易發生暴民政治。
條件三:發展適度的富人政治,使得政治家離開政治舞臺也能保持一定水準的生存資源。政務員崗位應有序地成功商人和社會賢達開放。此舉會有一石數鳥功效。
條件四:國家基礎設施先進,市場高度一體化,區域封閉被打破,特別是民族地區的區域封閉被打破。
條件五:全社會廣泛達成民族文化認同。這是塑造主權的基礎工程,也是民族國家穩固的基礎工程。
以上文字似乎把鄉民轉化為公民這件事大大夸張了,但筆者以為沒有一個大局觀無以認清這件事的意義。把鄉民轉化為公民,是具有多種側面的過程,其政治身份的轉化,的確要慎重,來不得浪漫主義。但這個轉化還有經濟的方面,有發展條件的轉化,這些轉化其實也是上述五個條件的形成過程。
讓傳統鄉村成為一個“傳說”
讓鄉民轉化為公民,就是要讓傳統鄉村社會解體。提出這個說法會讓具有很深鄉村情結的人們難受。
拋開長遠的政治轉化不說,在未來一、二十年里,我們要達到這樣幾個目標:
第一,在全國范圍里消除社會治理的二元機制,將所謂鄉村治理轉化為城市治理,實現社會治理的一元化。
第二,農村大量人口一部分進入現有各類城市,還有一部分進入新興城市,其余農村人口轉變為專業農戶,分散在300萬個左右的小型居民點中,使農村真正成為農民的工作與生活區域,且農民僅僅有職業身份甄別的意義,其余社會身份和城市居民完全一樣。小型農村居民點將不再需要設立獨立的公共組織,他們的公共事務歸并于小型城市或其他類型城市的郊區政府。
第三,在可預見的未來,中國僅僅需要大約5000萬各類農戶,這個數量的農戶有一定的經營規模,其收入水平可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大部分農戶可進入中產階級行列。
以上社會景觀的出現,將意味著傳統鄉村社會的消失。傳統鄉村社會將是一個“傳說”。
對于中國民主政治的發展路徑,必須重新思考。鄉村社會越發達,其實越蛻變為城市社會;其農業變成了城市化分工體系的一個分支,專業農戶也卷入城市經濟系統,變成了“城外市民”。當我們說發達的鄉村社會才有對民主政治的需求時,其實是指城市社會對民主政治的需求。換句話說,“發展鄉村民主政治”這個表述,其實是一個虛假表述,應該表述為“發展城市民主政治”。一個區域,一旦它產生了對民主政治的需求,就意味著它已經是城市化的社會。也許我們仍然按習慣把一個地區稱為鄉村社會,其實它在本質上已經是一個城市型社會結構。
我們在長三角、珠三角地區看到,那里村莊已經高度非農化,盡管在我國行政建制上把它們看做鄉村,并且使用“鄉村治理”這樣的政治術語來指稱一類工作,但在工作內容上看,已經和農業關系不大。這里當然也存在“表述的滯后”對實際工作的消極影響,甚至可以說這種影響還很大。正因為如此,我們才會認為,有必要通過理論認識的深化,及時轉變政治用語,以消除似是而非的政治用語的影響。
我們不必把傳統鄉村社會的挽歌當作戀歌來唱。誰也不要想做農民的救世主,不要想替農民作出選擇。近二十年里,盡管我們給城市設立了那么多門檻,但農民兄弟們義無反顧地進入了城市。這是他們自己的選擇。嘴上說熱愛農民的朋友們,就為農民的自由而呼吁吧,千萬不要以為自己比農民更聰明。
我們也不要夸大農民的戀土情結。這個情結城里人也有。一家農戶幾畝地就是農民的“社會保障”?未免太便宜了!如果政府的土地規劃能嚴格實行,農地的價格會很低。我當然反對城市利益集團用各種手法掠奪農民的土地,但我同樣反對僅僅把幾畝地當作農民的“社會保障”。在個問題上,我們還是堅持一個基本原則,那就是尊重農民的選擇,他們的土地由他們自己決定如何處置。
我們更不必拿“鄉村文化”當“中國文化”,進而讓農民扛起“繼承和弘揚中華文化”的大旗。與西方相比,中國歷史文化的城市色彩更加濃重, 西方能讓鄉村現代化,我們的鄉村就現代化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