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天空之都”大廈玻璃幕墻高空墜落事件已成為市民的熱門話題,盡管相關法規規定,外墻日常維護應由產權人負責,不少市民都表示想不通。有讀者稱:“玻璃幕墻的問題是當初設計留下的隱患,可是為啥要我們業主來承擔后果和代價呢?”
從上世紀起,玻璃幕墻曾給中國單調的城市景觀帶來了華麗的外衣,如今頻發的安全事故卻更讓人覺得玻璃幕墻不光華而不實,還是一個“空對地”武器。據專家介紹,由于固定玻璃和窗框的硅酮結構膠的使用壽命在15年左右,“超限服役”的玻璃幕墻如今都存在脫落襲人的風險。
建筑設計師在追求審美情趣的同時,忽視了對玻璃幕墻安全性的考慮,這存在一個歷史認識和技術的局限性問題。南京“天空之都”玻璃幕墻安裝公司的湯姓技術總工表示,該樓是2005年前開始建設的,大廈建設前后行業內對玻璃幕墻建設的規范有一定的差異,導致了問題出現的可能。這說明大廈本身在設計之初,就存在著一些問題,進而為后來的墜落事件埋下了隱患。因此,當玻璃幕墻發生安全事故時需由業主來承擔責任,無法讓人認同。
外墻玻璃幕墻是開發商用于裝飾,提升產品檔次和銷售價格而用的,而業主入住之后,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自身的形象。因而,玻璃幕墻的實際獲益者應是開發商與業主兩方。其次,建筑外墻也屬于樓宇的一部分,作為業主,往往在入住之前已交納了一筆物業費。因此,已經交納物業費的業主,是否還要承擔外墻的維護,值得商酌。再次,由于建筑外墻的維護涉及多方責任人,誰來牽頭同樣是難題。更重要的是,由于當初的設計招致了這個嚴重的“病患”,最后卻要業主來“買藥治病”,而且是一筆不小的費用支出,這個合理嗎?
時代在進步,老舊樓宇設計存在一定問題也許無法避免,但是因為施工方不按規范操作或監管缺失而引發安全事故,就必須追究當事者的法律責任了。如今建筑行業偷工減料的行為比比皆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建筑項目層出不窮,這些都與相關部門監管不力有很大關系。施工方和監管方同時失責導致的安全問題,卻要業主來承擔,于情于理都難以成立。
發展之路向來不缺錯誤和教訓,城市化進程不僅是讓城市穿上亮麗的外衣,辟出廣闊的林蔭大道,更要讓人在生活上感到舒適和安全。結合前段時間的城市漬水事件,更讓我們清楚的認識到,只追求外在美麗的城市,是不足以稱之為現代化的。作為城市發展的參與者,在發展過程中有缺失和錯誤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愿承認和轉嫁責任。因為只有勇于擔當自身責任的城市參與者,才能真正體會出城市化進程的先進性。
頭頂上這一面面玻璃幕墻,讓我們警惕,它們折射出城市發展中的不少問題。近些年來,我們在追求高速與華麗的同時,常常忽略了反思與擔當。用發展解決問題,并不等于用發展取代問題。當我們邁著城市化腳步而向前奮進時,也需時不時停下看一看,還有哪些地方做的不足,還有那些地方需要改進,積極聽取各方意見,多從公眾的角度去思考問題。當我們將高速、華麗和勇于擔當一并融合進發展思路時,我們的社會才能更加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