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力爭三年讓農民老有所養 探索珠三角模式
2009年07月23日 來源 南方網-南方日報 自1992年開始,廣東在深圳、東莞、珠海、中山、廣州等地率先探索農村社保,被稱為“珠三角模式” -今年伊始,我省在梅州平遠縣試點新農保并進展順利,開全國貧困山區推行新型農村社保的先例 -全省目前有2500萬16歲以上農民,僅200多萬參保,廣東2015年將基本實現所有農民老有所養 本月初,平遠縣大柘鎮嶺下村75歲的張國平領到了平生第一筆130元的養老金,激動地說:“以前以為養老金都是城里人的事,沒想到自己也能享受!” 過去,高齡的張國平一直要下田耕種,用他的話來說,沒有生活來源,手停了口就要停。據悉,在廣東新型養老保險試點的平遠,與他一批領取養老金的還有一百多位老人。短短兩個月,這個貧困山區已有3.2萬多人參保,完成試點任務的53.3%。 而與此同時,今年6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今年將在全國10%的縣(市、區)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會議明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采取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專家們一致認為,從養兒防老到制度養老,讓農民從土地養老變為社會保障制度養老,是一個歷史性的變化。傳統的那種“養兒防老,靠土地保障”已經靠不住了,農村養老保險開始邁向國家的制度保障。 而在廣東,對農民養老保險的探索一直進行,并已摸到“深水區”。日前,省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長林白樺透露:廣東新型農民養老保險開始啟動,力爭三年全覆蓋。 破局 珠三角率先試水艱難推行 上世紀末,隨著老齡化浪潮洶涌而來,農村養老問題變得日益突出和緊迫。而隨著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的召開,土地流轉也再次成為社會熱點,可以預見失去土地的農民數量還將猛增。為此,我省從1992年開始,在深圳、珠海、東莞等富裕地區探索性地建立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這種制度又稱為“珠三角模式”。但目前全省參保的人還不多,僅是應參保人數的9%。數字顯示,目前廣東16周歲以上的農村居民(包括漁民)有2500萬人,只有約213.5萬普通農民與被征地農民參加了農村養老保險,正領取養老金的老人,僅有59.3萬人。 “總體而言,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工作在珠三角地區與廣東兩翼山區之間呈現極不均衡的狀態。深圳、東莞已經全覆蓋,中山、珠海也已覆蓋了80%,廣州覆蓋30%。但整體上看,95%以上集中在珠三角。”省勞動保障廳農保處處長闕廣長說。據介紹,“珠三角模式”包括:個人賬戶+財政補貼+集體籌資。據悉,這種養老模式在深圳、東莞實施順利,但在中山、珠海、廣州實施時卻遇到阻力,主要原因是一些村集體資金統籌時遇到困難。 中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副主任盛遠中告訴記者,試行之初就遇到了困難。雖然中山是發達地區,但一些村經濟也相對落后。有部分村民和村集體直接說:“我們沒錢,不參加!” 因此,中山對一些經濟實在困難的村集體,創造性地推行土地反承包政策,即由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簽訂長期合同,按合理的價格,將各個村小組的土地集中到村委會,搞好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土地的租金價位,從而獲得較高經濟效益,既可以用于農民參保,又可以提高村集體經濟實力。 去年,該市政府還安排2000萬專項資金,通過轉移支付的形式,撥付給四個欠發達的鎮區,扶持農民參保。在政府、集體的出資得到保障的情況下,農民的參保熱情也調動起來了。截至今年5月,中山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近52萬人,約占應參保人數的80%。 去年年底廣州市決定市、區兩級財政拿出36億元的資金,同中山一樣用土地反包助集體籌資,解決了部分地區集體資金不足問題。現在廣州農轉居居民,是按照失地農民的標準參加養老保險,養老金每月最多是400元。 廣州市勞動保障部門有關負責人說,在珠三角如果沒有集體經濟補貼,僅依靠財政是不行的。從化、增城等地區因為村集體經濟能力差些,或者意識不夠,并未推行,因此廣州也只是部分地解決了被征地農民養老問題。而在佛山、江門、惠州等地也曾確定財政、村集體和個人三結合的出資方式,卻沒有想象中順利。由于發展水平千差萬別,一些村或沒有經濟能力,或意識不夠,不愿承擔屬下居民的養老開支。 2009年新年伊始,一場農村養老保險領域的深度試水在嶺南山區啟動———梅州平遠縣被我省確定為10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縣之一,從今年4月1日起在全縣實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制度。短短兩個月,已有3.2萬多人參保,完成試點任務的53.3%。梅縣隨后也開展了試點,也有2萬多人參保。而我省在貧困山區實行這一制度,在全國還未有先例。 專家認為,過去我國實施農村養老保險的地區幾乎是富裕地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平遠山區模式”以“小財政”之力率先破解農民欠發達地區養老難題。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平遠模式”月繳納養老保險費標準按2008年梅州市農村居民月人均純收入,以一定比例設定,繳費標準分為25元、30元、35元、40元、50元、75元六檔。參保人選擇其中一檔繳費。參保人繳費累計達15年以上、年滿60周歲時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等于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等于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而基礎養老金則由省轉移支付和市、縣補貼部分組成(省轉移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待省出臺具體辦法后實施)。按標準,60周歲后養老保險金待遇每月最高可達118.11元,最低為53.36元(不含省基礎養老金)。 為何過去在珠三角推行養老保險還一波三折,而在平遠山區試點卻深受歡迎?闕廣長說,“平遠模式”制度設計比較科學,農民交養老金4至7年可“收回本錢”。他調查時發現,農民即使沒有錢,借錢也要把保險交了,因為交25元,他可以拿回130多元。 在采訪中,平遠縣大柘鎮嶺下村45歲的姚運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不管自己選六檔中哪一檔標準參保,都能在60周歲后的4至7年內拿回“本錢”。就拿第三檔來說,繳費6300元,60周歲后領養老金,省基礎養老金同樣以60元計算,加上每月養老金66.31元,即是每月可領近130元,4年就可領回6300元。平時菜都是自己種,買肉、油、鹽及日常用品完130元全夠了,“何況自己的日子還長著呢,以后就是政府養了”。 由于試點情況良好,在平遠開始試點半個月后,梅縣也全面啟動實施“新農保”。截至6月中旬,全縣已有2.1萬人參加。 記者發現,這兩個縣的情況因經濟水平不同呈現不同特點,在平遠,70%的參保人選擇了第一檔(月繳25元),梅縣參保人則多選擇最高一檔(月繳75元)。隨著試點工作的深入開展,兩縣將有30多萬農民從中受益。 錢!錢! 農村社保全面鋪開的“緊箍咒” 雖然我省山區平遠、梅縣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改革試點取得了可喜進展,但在多數欠發達地區試點遇資金瓶頸。闕廣長認為主要是因為政府投入不足,待遇偏低,對農民吸引力不足,試點地區成功的經驗也難大面積推廣,“改革的本質,或許就在于能否找到一個分配合理、責任明晰的投保制度”。 2009年1月14日,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訂的《廣東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正式向社會公開征詢意見。3月,農保試點在全省推開。 據了解,本次試點活動初步在廣東選擇10個市、縣區作為省級試點,在未全面開展農保工作的地級以上市選擇1至2個縣區作為市級試點,探索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力爭今年試點地區農民參保率達到20%,并于2010年總結試點經驗,制定全省統一的農保制度并實施。計劃到2012年,該制度將覆蓋全省所有縣區,全省農民參保率達到50%左右;到2015年,將基本實現農村居民人人享有養老保障。 闕廣長說,這個任務異常的艱巨,欠發達地區不解決資金瓶頸是難以實施的。但目前試點地區僅有平遠和梅縣情況較好,其他地區處于觀望狀況。他說貧困地區建立新型養老保險制度更為迫切。 據悉,雖然新政對政府投入部分只有方向性要求,并未標出具體數目,但一場以龐大財政投入為基礎的養老制度改革從文字變成現實時,就會在許多欠發達地區受到抵抗。湛江等地社保部門的不少官員就曾表示,動輒上億元的資金當地根本拿不出來,有再好的榜樣也難以效仿。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表示,中央展開新農保試點,這是中央財政對于農村養老的分擔的開始,也被看作和取消農業稅同樣意義的舉措———中國億萬農民第一次可以享受國家負責的養老生活。試點中對于地方財政并沒有具體要求,事實上僅靠中央財政,難以擔起億萬農民的養老,即使加入地方財政,也難稱無虞。 中山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申曙光說,按照省里的指導意見的精神,各試點地區勞動保障部門要在當地財政部門編制預算期間提供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經過逐級審批最終列入各級政府年度預算的硬賬中。這已比以前進步很多了,但對本身發展就比較滯后的市縣來說,所分擔的支出部分,仍可能給財政造成沉重負擔。這才是長期鉗制農村養老保險全面鋪開的“緊箍圈”。 突破 加大財政轉移堵上農保“窟窿” 確實,該由誰來為農民提供這看似很少、實則總數龐大的養老資金,很難找到一個統一答案。 據了解,擁有25萬人口的平遠縣,有農村人口19萬,除去外出務工、大學生及16周歲以下人群,符合參保條件的農民有10萬人。平遠2008年度財政收入為1.27億元,每年財政支出4.8億元,是名符其實的吃飯財政。而梅州去年農民人均純收入419元,按1%的財政補貼標準,意味著每人每月平遠要補給4.2元,每年縣財政需補貼400萬元左右,加上給部隊退役人員的參保補貼100多萬元,每年這項投入達到500多萬元,相當于平遠縣去年財稅增收部分的30%。 而作為梅州市試點的梅縣,雖經濟列全市第一,但因為人口基數大,一年須補貼1300萬元。據介紹,目前梅州全市符合參保條件的農民有322萬人,按60%的參保覆蓋率計算,全市財政每年需補貼資金1.9億元,市縣各負責一半,如全員參加則需要資金3億多元。 可以說,無論對梅州市還是對每個縣來說,財政壓力都很大。對此,梅州市市長李嘉承諾“要錢給錢,要人給人”。肖文浩認為,政府花1000萬元建一棟樓,只是多了一棟樓而已,但拿出1000萬元解決農民的后顧之憂,意義長遠。“這既體現出經濟發展成果惠及農民,又對其他保障制度有所推動,促使其他的保障做得更好。” 但在試點地區也遇到了一個要求破解的難題:參保群眾年齡偏大,困難群體較多。據了解,在梅縣參加“新農保”的1萬多名農民中,70歲以上的占了6000多人,60到70歲間的占4000多人,60歲以下的才300多人。平遠60歲以下的,目前占12%~15%。而35歲以下人群,大多外出務工,等以后回來參保年紀又大了,靠后來繳費人群養前面的不現實。 試點地區很多勞動保障工作者提出,試點工作任務重,工作量大,涉及面廣,10多年的工作量集中在近期內完成,人力、物力、財力等各個方面都有待加強。如果不加大省財政扶持的力度,以后很難持續下去,建議盡快出臺農村社會養老保障轉移機制。 -專家觀點 仿照新農合 國家地方財政“兜底” 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認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意義之大難以想象,因為中國社會老齡化的不良后果,基本上會落在農村。城市里老齡化的一個后果是勞動力短缺,不過城市不愁這一點———勞動力短缺,農村的青壯年勞動力自然會來填補;而將來老齡化到了一定程度以后,農村的老年人怎么辦?這個問題現在就要開始考慮去解決。估計大概10到15年之間,農村的養老問題就會凸顯出來。 他認為,在發達國家養老金是一個公共事務,也是國家義務和政府責任,國家提供的養老保障就是克服老年貧困的養老金,在我國老年貧困最大的群眾是在農村。在財政給付結構方面,發達國家對中央與地方政府的財政職責很明確。如在美國,聯邦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主要限于“老遺殘”和最低生活保障項目,而更多的社會保險責任由州政府加以承擔。 現在為什么有錢試水新農保?何平說,現在我國財政收入有6萬多億元,財政有這個實力了,地方財力也發展很快。另外從當前的金融形勢來看,也要調整經濟結構,要通過拉動內需來刺激經濟增長,這個錢如果用在相對比較貧窮的人身上,更容易直接產生效應。 只有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真正具有社會保障應有的“社會性”、“福利性”,才能調動起農民投保的積極性。農民參保沒有辦法強制,唯一的辦法就是采取引導性的政策。就像前幾年開展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府出資占大頭,農民出資占小頭,比如說你出了10元錢我就給你出70元錢,政府資金到位了,自然會帶動起農民參保的積極性。廣覆蓋的前景還是樂觀的,就像新農合,不到三年就從無到有,現在已經覆蓋8億多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