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近日啟動中央企業分紅權激勵試點工作。首批試點的兩家企業分別為航天恒星和有研稀土。國資委副主任邵寧稱,通過試點,既希望建立一種適應高新技術企業和院所轉制企業的長效激勵機制,又能確保改革平穩推進;既能調動廣大科技人員積極性,又要保持企業和諧發展。
不過,有關專家表示,央企職工收入水平已經比較高了,分紅權如果管不嚴、用不好,很可能成為全員福利的新借口,從而進一步拉大與公眾的收入差距,引發社會更多的不滿。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市場經濟研究所所長樊明說,分紅權是一種創造,固然可以起到激勵人才的作用,但是考慮到央企本身的不透明,監管難以跟上,它很可能在運作中被“異化”。
為什么要分紅權激勵
近年來,中央企業改革發展取得顯著成績,國有資本的影響力、控制力和競爭力進一步增強。但在消除體制機制束縛、激發企業活力方面,仍有很多工作要做。特別像院所轉制企業,沿襲原有科研事業單位的體制,非常不適應市場化經營的需要。
據邵寧分析,這些科研院所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管理基礎比較薄弱。許多企業的組織機構設置不夠科學合理,適應市場要求的管控體系沒有建立,定崗、定編、定責工作沒有很好開展。二是運行機制不夠科學。缺乏有效規章制度,缺乏崗位意識與概念,內部運行機制不能與外部市場有效對接。三是市場化用人機制尚未建立。對員工管理仍以身份管理為主,競爭上崗沒有真正推行,員工隊伍特別是人才機制缺乏活力。四是分配結構不夠合理。績效工作體系沒有建立或不夠完善,員工的貢獻不能與員工的薪酬有效關聯,“該高不高,該低不低”仍然是一些企業內部分配方面的突出問題,這也是一個涉及企業管理、分配機制的綜合性問題。
“對此,加快深化中央企業內部體制機制改革,建立長效激勵約束機制,進而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是十分迫切十分必要的。”他說。
那么為什么放棄了股權激勵?邵寧透露,由于中央企業情況復雜,現階段在非上市企業實施股權激勵,涉及國有股權轉讓定價、股權分配等敏感問題,以及多年積累的科研成果產權歸屬問題、激勵對象固化后帶來的問題等,各方對股權激勵的意見不統一。加之前些年做過的股權激勵效果有爭議,因此國資委決定退而研究考慮分紅權激勵。“目前,企業對于分紅權激勵的認識比較一致,認為分紅權激勵是一種利益分享制,與崗位掛鉤,可以把激勵對象的利益和股東的利益有機結合起來,能夠實現有效激勵,是一種比較好的起步方式。”
盡管如此,國資委也明白其中的艱難:是否愿意打破原有平衡,建立新的分配機制,是否愿意改變原有管理模式,探索適應市場化經營的科技型企業管理體制,對企業來說是需要下很大決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