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小的縣煤炭局局長,居然在北京、海南等地有房產35處,家財達數億元。日前,山西省蒲縣人民法院近期審理的蒲縣煤炭局原局長郝鵬俊案,因為違規違紀資金高達3.05億元,被譽為煤炭大省山西煤焦領域反腐“第一案”。(8月14日央視網)
有權有能量,一個小小的縣煤炭局長竟然斂財逾3億 ,名下房產35處,出乎我們的意料。然而,是誰助長郝鵬俊成為煤炭大省山西煤焦領域反腐“第一案”的“主角”?又是誰給了“官煤”式腐敗滋生的土壤?
有一種觀點認為,制度缺陷和監管缺位是根源所在。然而,制度的缺陷與監管缺位,恐怕也難以“造就”一個億萬貪官。在筆者看來,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其背后存在著一把“保護傘”。無論郝鵬俊的權力如何大,無論郝鵬俊做得多保密,但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他的所作所為不可能不泄露,坊間不可能不流傳,舉報信不可能沒有。事實上,郝鵬俊擔任地礦局、煤炭局主要領導十幾年期間,多次被群眾舉報,也經歷了多次專項整治,但卻得不到及時查處,究其原因是郝鵬俊與某些領導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出了問題會有各方面的人出面說情,甚至干擾調查,對案件偵查設置障礙。在這些“背景”的庇護下,郝鵬俊可以有恃無恐地干違法犯罪的事。
多行不義必自斃,郝鵬俊的下場是可以預料的,但他造成的損失卻是巨大的。顯然,這些損失只讓郝鵬俊一個人“扛”,是不行的。更要“揪”究竟還有哪些人“保護”了郝鵬俊,還有哪些人為郝鵬俊的腐敗提供了便利,又接受了郝鵬俊什么樣的好處?干擾調查的又是些什么人?這些問題均需要一一拉直。也唯有將郝鵬俊背后的“保護傘”都鏟平了,才算是真正將“第一案”劃上一個圓滿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