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或停建保障房是一種短視
2009年07月22日 來源:新華網 近日,北京西三旗限價房“未住先租”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這是繼武漢經適房6連號事件之后,保障性住房領域又一引發爭議的事件,一時間呼吁取消或停建保障房的呼聲再次響起。 因為存在腐敗,就呼吁取消或停建保障性住房,并不合理。保障房領域確實存在腐敗及不公行為,但這種現象并非經適房、限價房所獨有,在商品房市場更為嚴重。原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天津檢察院原檢察長王金寶、北京海淀區原區長周良洛等貪官的落馬,無不與房地產市場腐敗密切相關。如果僅僅因為存在腐敗現象就取消、停建,那么商品房市場是不是也要廢止? 對保障性住房,地產商任志強就公開表示“不看好”,媒體紅人茅于軾也在多個場合呼吁停建,一些媒體不假辨別地跟風炒作,向社會傳播片面而有害的觀點。要分清是非,就要先看取消保障性住房,誰最受益。 首先當然是開發商。據報道,截至2009年6月份,北京市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限價房累計受理居民申請13.4萬戶,其中廉租房2.6萬戶、經適房5.6萬戶、限價房5.2萬戶。如果取消或停建保障性住房,將這些中低收入群體推向商品房市場,必將導致更緊張的供需格局,放大市場預期,助推房價上漲。 其次是地方政府。房地產市場發展,能給地方政府帶來巨大財政收入。經適房、限價房雖然也能帶來一定的出讓金及稅費收入,但相比商品房少得多。廉租房,對于地方政府而言更近乎一件“賠本買賣”。正因如此,近年來雖然中央一再要求大力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但一些地方積極性明顯不高,進展也較為緩慢。取消或停建保障性住房,等于幫助地方政府減輕了應有的責任。 那么,取消保障性住房,誰又最受傷呢?利益受損最大的肯定是城市中低收入人群。這中低收入者財富積累有限,收入水平不高,無力購買商品房。如果取消保障性住房,就等于斷了廣大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環境的希望。同時,對于有一定經濟實力、但又尚未購房的廣大中產階級家庭來說,取消保障性住房必然會加劇房地產市場的供需失衡,推高房價,使購房成為沉重的經濟負擔,并抑制在其他方面的消費,降低生活質量。 腐敗問題要靠反腐敗解決,因為腐敗就呼吁取消保障性住房是因噎廢食。建設保障性住房,是為了完善多層次住房供應體系,解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是黨和政府解決民生問題的重大舉措必須堅持。 現階段呼吁取消或停建保障性住房是庸醫誤診、開錯了藥方。解決中國的住房問題,堅持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力度,擴大保障性住房覆蓋面,仍是當前解決住房這一突出民生難題的有效舉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