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康:地方債務風險仍在安全區
時間:2011-07-21 03:49:14
來源:人民日報
國家審計署近日公布的地方債審計結果,對1979年以來中國縣級以上各級地方政府的債務情況作出全面揭示,覆蓋各年度共計187萬多筆具體債務,形成了迄今為止關于中國地方實際債務情況的最為權威和全面的信息。
關于中國地方債的風險度,幾年來一直是各方關注和熱議的話題。作為研究者,我的總體判斷是:中國在改革開放追求又好又快發展的過程中,雖然碰到了很多棘手問題,黃金發展期伴隨矛盾凸顯期,確實需要特別注重防范風險化解矛盾,但是如果從地方政府債務或者公共部門負債率的特定角度考察,審計結果使我們有依據形成一個基本判斷:中國走到現在,公共部門以債務率水平為關鍵指標的債務總量,總體上在安全區。
公共部門債務的總量風險,歐盟各國在簽訂“馬約”時曾劃出負債率60%的警戒線——雖然在世界金融危機沖擊之下,歐盟的這條警戒線已全面失守,但仍可以作為當下對中國債務風險作出評判的一個主要參照標準。
按照審計結果,中國2010年底三類地方政府債務(負有償還責任的直接債務、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債務、償債困難時可能需政府給予一定救助的債務)合計10.7萬億元,其中,后兩類債務(占37.4%)并不會百分之百變為實際債務。姑且全部假設為“實打實”債務,10.7萬億元債務余額,約相當于中國去年國內生產總值(GDP)的26.9%。再加上中國名義指標表現的公共部門債務(約相當于GDP的20%),和中國政策性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債券等(約相當于GDP的6%),中國總體的公共部門債務率應在50%—55%,仍處于總量風險可控的安全區,并且可望在此次“暗賬翻明”之后,更有效地多方配合加強管理防范風險,使公共部門總債務率于今后得到一定收斂。
然而需要強調,這一審計結果使我們有信心肯定地方總量風險仍可控的同時,還至少表明兩大問題:第一,過去地方政府債務的透明度明顯太低,大量的隱性負債是潛規則強制替代明規則形成的,規范性很低,風險的能見度也很低;第二,總量雖然現在尚沒有超過安全線,但地方債的局部風險不可忽視,如果某些負債率過高的局部地區與具有較高風險的項目一旦由于某些事情觸發了已積累的矛盾,那么社會代價將會很高——不僅直接經濟效益代價高昂,而且對于政府的公信力、公眾的和諧感、決策管理部門騰出更多精力去抓其他一些大事而言,都是一種很明顯很負面的對沖性不良因素。現在,在已具有地方債“全景圖”、“結構圖”的情況下,有條件促使我們針對透明度不高和低水準救火機制的問題,討論在今后如何加強協調、防范風險,追求更好地可持續發展。
至于有些境外媒體借炒作“中國地方政府債務”而把基本判斷引向所謂“中國崩潰論”,完全是聳人聽聞的臆測,是沒有真實依據的。我認為,在通盤的總量情況與結構情況擺明之后,我們對于地方債風險的所謂“集中爆發”威脅,具有極大把握來防范和消除。對于某些局部風險的防范與消除,也已具備多種手段、多道防火墻,包括近年不斷充實的銀行壞賬準備金、地方政府可調劑運用的資金和可應急變現的資產,等等。更不必說中央層面依托綜合國力提升所擁有的多元化的、實力比較雄厚的手段。
(作者為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