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管理需要專業服務性質的社會組織
十年前,源于中國社會轉型的迫切需求,社會管理被首次明確列入政府目標職能。接下來十年里,社會管理內涵經歷了數次調整。近日胡錦濤明確表示,以創新思維探尋出適應時代發展的新社會管理模式,已成為中共執政新課題。
于長江表示,經過三十多年的經濟高速增長后,中國已成為緊隨美國之后的世界第二經濟大國,與此同時,我國的社會結構、社會關系、社會流動等方面,出現了種種失衡和失調,出現了各種社會矛盾和沖突,舊的社會管理理念和體系,不適應新的發展形勢,甚至成為某些社會疏離、社會對立的誘因。
在他看來,中國社會要想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就必須在社會管理領域進行很多調整工作,對舊的社會管理體系進行梳理和評估,改革某些不合時宜的社會管理理念和方式,探索完善更務實有效、更具智慧和人性化的思路,努力構建一個多樣、均衡、活力的社會。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中國社會在城市化的高速發展和急劇轉型中,保持穩定和可持續發展。他說:“現在的問題是,下一步究竟是強化黨和政府的社會管理功能,還是發展黨政之外的相對獨立的社會組織,來分擔各種具體的社會管理功能?這個問題,社會各界還存在著較大分歧。”
“但我個人比較傾向于發展大量具有專業服務性質的社會組織,以服務的形式進行社會管理。這類社會組織應該是小而多,避免形成壟斷和獨霸,就是通過眾多組織的服務競爭和互相制約,保證其正確的政治方向和社會責任,也便于政府在必要時對其進行調控和引導。”于長江如是說。
從歷史上看,改革開放30年來,隨著現代化和法治社會的建設,黨做為曾經的包打天下的政治和社會組織,已經逐步轉變職能,主要把握政治方向和決定大政方針,不負責處理各種具體事務。
于長江建議,隨著社會組織的發展,政府也可以逐步轉型,只在重大、全局性的社會管理事務中發揮作用,而其他具體的局部的社會管理事務,盡可能多地移交給各類半官方、自發性或公益性社會組織去處理。這些組織可以與政府保持某種關聯性,政府能隨時了解它們的動態和狀況,進行必要的支持、引導和牽制,但具體工作上,不必事事干預。
事實上,在很多發達國家或地區,大量社會事務正是依靠半自發性質的社會組織來處理的,這是一種“巧治理”或稱“聰明治理”(smart governance)。
社會管理模式應該多元化
在于長江看來,造成當前我國社會管理領域剪不斷、理還亂的錯綜復雜的局面,主要在于很多屬于不同社會形態中存在的問題,在我們國家同時疊加在一起。
“由于中國社會在幾十年里,跨越式地完成了其它發達國家幾百年發展的過程,所以我們把從傳統農業社會、計劃經濟工業化、市場經濟現代化城市化等本來自成體系的社會管理邏輯和手段混雜在一起,各自的功能和矛盾也都集中在一起,盤根錯節,很難處理。”
從人的方面來說,幾十年中經歷了好幾種社會形態,不同的社會思想影響著不同的人和不同的群體,相差迥異。再加之社會各界關于社會管理的一些基本問題沒有形成共識,存在著基本價值和基本理念的重大分歧。
他說,以社會組織為例,至今我們還沒有一種關于社會組織基本定義、基本功能、基本評價的共識。有的人為社會組織應該成為未來社會管理的中堅力量,有的人則認為社會組織的發展,可能導致社會分化、沖突和動蕩等等。
“關于管理,有的人認為管理就是加強限制和控制,訂立更多的法規,招募更多的執法人員,從嚴從重處理各種違規行為,有的人則認為恰恰應該放寬各種硬性管制,通過“放”來培養公民的自律、自我組織和自我平衡能力,達到各種力量自我均衡的管理狀態等等。這些不同的思路,使得我們的社會管理,經常邏輯不清,各自為政。”
他認為,關于具體的解決方式也只能在實踐中摸索。鑒于中國之大,首先應該充分尊重各地社會文化的差異性,不應該一刀切,應該發展出多元多樣的社會管理模式,同時,要讓社會不同階層、不同群體、不同身份公民,廣泛參與到社會管理的討論和探索中來,決策部門要不含成見和偏見地認真了解研究不同地位、不同角色、不同視角、不同理念人士的看法。
于長江強調,在這一過程中,還應特別注意發現和收集廣大公眾在各領域的具體實踐中實際采用的各種方法,尊重廣大民眾的主觀能動性,博采眾家之長,既最大限度發揮社會成員的聰明智慧,又通過這種參與來促成認同,形成共識,為社會管理的有效實施創造條件。
對公眾“自發性”認知和發揮還不夠
近年來,圍繞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法規文件,各地結合當地實際積極探索新型社會管理體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不少社會學家仍認為,我國社會管理體制改革依然嚴重滯后,這也是制約加強社會建設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最大瓶頸。
在于長江看來,中國社會管理的最大瓶頸不是體制,而是治理理念滯后(也可以說是關于社會管理的基本思路存在分歧,缺少共識)。他認為,制度或體制,都是靠具有基本共識的人來建立和運作的,所以基本理念還是很重要。體制建設,是一個操作層面的東西,如果在理念上有某些共識,制度本身也不是太難建立。當然,制度也會反過來影響人們的觀念。所以,在實際操作中,可以從體制入手,如果暫時有不同理念,就可以嘗試不同的體制,進行良性競爭,通過不同體制公開透明的試運行,讓社會各界看看哪種好,就慢慢互相借鑒,而不是強行推廣。
“我覺得當前中國社會管理的理念和體制上,主要一個空白點,就是對于公眾的“自發性”的認知和發揮不夠。我們總是傾向于把公眾自發性,作為一種不可預測的、可能失控的東西,以防范控制為主。這種習慣心理使得很多管理,不能順勢而為,不能利用民間自發秩序,而不得不采取外部的、強制性的方式,花費大量人力物力,而結果往往是費力不討?好。”
事實上,一定人口組成的社會,都會有一種自發形成規范秩序的趨勢。換言之,一個社會的秩序不僅僅是依靠外部強加的,秩序經常是社會內部自然生成的一種自然趨勢,是一種超個體的“群體本能”。比如,目前城市交通,大多傾向于用越來越多的紅綠燈和道路標志來強制管理,似乎越多路口安裝紅綠燈和鐵欄桿,就越表明“加強管理”。其實,這種思路經常是南轅北轍的。
他說,如果我們仔細觀察一些小城市沒有紅綠燈的小路口,各種行人、自行車、三輪車、電單車、摩托車、小汽車甚至中型貨車在狹窄混雜的道路中,基本可以勉強通過。它們看似混亂擁擠,但恰恰亂中有序,并不會真正堵塞。即使一旦堵塞,通常會有自發協調舒緩的趨勢,有些小的磕碰也不計較。這種自發的秩序,比憑借紅綠燈和鐵欄桿硬性的管理要重要得多!可見,人們自發協調疏導的能力,節約而高效,是社會管理最寶貴、最值得研究和發掘的力量。
因此,“我們有必要深入研究社會中那些自發的規范力量,發現社會人口自身蘊含的形形色色的管理功能,發掘公眾和民間自發性形成服務、互動、獎罰和協調的規律,引導、利用或改造這些自然秩序來優化社會關系、調整社會行為,這才是四兩撥千斤的低碳環保人性化的社會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