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3月5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說,2011年將做好十件工作,其中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位列其中。他指出,經濟越發展,越要重視加強社會建設和保障改善民生。2011年,將強化政府社會管理職能,廣泛動員和組織群眾依法參與社會管理,發揮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完善社會管理格局。以城鄉社區為載體,以居民需求為導向,整合人口、就業、社保、民政、衛生、文化等社會管理職能和服務資源,實現政府行政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加快建立健全維護群眾權益機制、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和糾錯機制,加強信訪、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工作,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切實解決亂占耕地、違法拆遷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加強和完善公共安全體系。健全突發事件應急體制,提高全社會危機管理和抗風險能力。加強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完善信息網絡管理。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嚴密防范、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和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健全法制,嚴格標準,完善監測評估、檢驗檢測體系,強化地方政府監管責任,加強監管執法,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各級政府一定要把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擺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社會管理,既是治理更是服務。搞好社會管理,必須以人為本,加快推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才能讓發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全體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