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周建琨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時間:2023-06-10 21:16:35
來源:城市化網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貴州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周建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建琨喪失理想信念,喪失人民立場,棄守職責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脫貧攻堅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重大決策部署不力,利用扶貧項目謀取私利,嚴重損害黨和人民利益,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搞“七個有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熱衷搞輿論造勢,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權色交易;不正確履行職責;大搞權力尋租和家族式腐敗,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周建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周建琨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貴州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