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印發《關于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的意見》
時間:2022-05-26 19:02:22
來源:城市化網
據中國政府網5月25日消息,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的意見》。
《意見》指出,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形成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對于提升基礎設施運營管理水平、拓寬社會投資渠道、合理擴大有效投資以及降低政府債務風險、降低企業負債水平等具有重要意義。要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重點企業,切實做好盤活存量資產工作。
《意見》提出,要多種方式盤活存量資產,發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有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積極推進產權規范交易,發揮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功能作用,挖掘閑置低效資產價值,支持兼并重組等其他盤活方式。要創造條件盤活存量資產,積極落實產權界定、手續辦理等項目盤活條件,完善規劃和用地用海政策,完善市場化運營機制,提高項目收益水平,形成政策合力。要規范有序盤活存量資產,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公開透明確定交易價格,落實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職工安置等規定,提升專業機構合規履職能力,確保基礎設施穩健運營,保障公共利益。
《意見》強調,盤活存量資產要盡快形成有效投資,引導做好回收資金使用,精準有效支持“十四五”規劃102項重大工程等新項目建設,加快項目前期工作,加強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配套資金支持,促進項目落地實施、形成實物工作量。
《意見》要求,全面梳理各地區基礎設施等領域存量資產情況,篩選出具備一定盤活條件的項目,建立盤活存量資產臺賬,實行動態管理。同時,加強督促激勵引導,對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區或單位以適當方式積極給予激勵,對資產長期閑置、盤活工作不力的加大督促力度。
《意見》明確,國家發展改革委要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協調解決共性問題,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區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拿出有吸引力的示范項目,對參與的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調動民間投資參與積極性,確保將《意見》各項任務舉措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