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布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2021年版)
時間:2022-04-25 19:03:02
來源:城市化網
4月25日,北京市發展改革委網站發布了24部門關于印發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2021年版)的通知。
實施標準首次明確界定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務范圍,明確政府兜底保障范圍和服務標準,涵蓋了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七有”,以及優軍、文體服務“兩保障”,包括9大領域、22個方面,共計89項服務。
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有效落實支出責任。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財政安排經費,區級財政事權原則上由各區通過自有財力安排經費,相關收支缺口除部分資本性支出通過依法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等手段安排外,主要通過上級政府給予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彌補。市級與區級共同財政事權由市、區共擔,具體支出責任隨分領域市級、區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情況予以相應調整。各區財政要加強基本公共服務資金預算管理,完整、規范、合理編制基本公共服務項目預算,保障基本公共服務資金的及時下達和撥付,推動建立可持續的投入保障長效機制并平穩運行。
二、著力強化能力保障。各區要按照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強化供給能力建設,織密扎牢民生保障網。合理規劃建設各類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加快補齊基本公共服務短板,不斷提高基本公共服務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按照確定的服務項目和服務標準,確保相關經費足額撥付到位,配齊相關服務人員,保障服務機構的有效運轉,鼓勵將適合通過政府購買方式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完善人才激勵政策,著力培養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基本公共服務人員隊伍。
三、全面推進公開共享。各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媒體平臺等,及時公開各項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暢通意見建議反饋渠道,方便群眾獲取信息、參與標準監督實施、維護自身權益。加強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實施監測和效果評估,及時妥善回應社會關切,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四、切實強化責任擔當。公共服務支出情況已作為國家衡量各地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指標。各區人民政府要將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作為民生保障的重點任務,確保各項服務全部達標,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公共服務權益。各區發展改革委要牽頭會同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統籌做好本區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落實工作,組織實施情況的聯合檢查和效果評估,加強實施監測預警,重大情況及時報告。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按照現行管理體制比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