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副主任王旭明被"雙開"
時間:2021-10-11 16:37:32
來源:城市化網
據陜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陜西省委批準,陜西省紀委監委對陜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副主任王旭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旭明違反政治紀律,落實中央金融政策不堅決、打折扣,偏離主責主業,未及時防范金融風險;對抗組織審查,轉移、隱匿證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借用服務對象的車輛。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為他人在職務晉升、職工錄用、崗位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在操辦喪事中借機斂財;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基層貸款審批事項;在開展扶貧幫扶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并涉嫌受賄犯罪、玩忽職守犯罪。
王旭明身為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底線原則失守,紀法意識全無,敗壞選人用人風氣,污染省聯社系統政治生態,將貸款審批權作為謀取個人利益的籌碼,與不法商人相互利用,索賄受賄,亦官亦商,“親”“清” 不分。收受巨額財物,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旭明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